房屋已經預售在抵押_已取得房屋預售許可開發商能否抵押?
特邀律師
謝謝您的邀請!商品房在預售后交房前,被開發商另行抵押了,合同是否有效?您的合同當然有效呀,小編溫馨提示一下,商品房五證是否齊全?如果齊全,這里討論回答!如果不齊全就另當別論了。開發商在做抵押之前,接收抵押的這方,會對抵押的商品(尤其房子),做個市調,并對商品(房子)的債權債務進行背調,不可能盲目接收抵押!如果沒有做這個功課,那證明接收單位默認了開發商的債權債務了!所以說不用擔心,您跟開發商所簽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你購買的這套房產是貸款,并且你的貸款款項已經完全放款給開發商。在開發商再讓你做預抵押貸款的問題你可以不理會。因為你從銀行貸的款,款項已經放給開發商。也就是說你和開發商購買房子的合法權益已經完成正常履行買賣程序,你已經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如果開發商再讓你做預抵押貸款的問題,你可以不理會。
這個道理非常簡單,從你購買開發商的房子到銀行貸款整個流程走完,你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你的貸款問題已經順利完成,受到法律保護。開發商讓你做預抵押,這是完全不合情合理的。
這里有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可能你的開發商把你的房子一房兩賣。你可以到房管局查看你這套房子的網簽是不是你的名字?如果是你的名字就沒有問題,如果不是你的名字,而是別人的名字,那么這套房子就是一房兩賣,開發商有負全部法律責任的。
不可以。再將土地抵押就是重復抵押了。 因為辦理預售許可證之后,預售的房地產可以進行抵押。開發商如果已經辦理預售許可證之后是不能將土地再進行抵押的。開發商能夠預售需滿足以下條件:1、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②、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③、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④、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2、《城市商品房預售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與《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內容相同;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已辦理預售項目抵押是指將在建工程抵押,以主管部門登記為依據。抵押的資產要進行出賣,必須經抵押權人的同意。個人購房如果按揭,貸款后銀行會審查,不會接受以抵押的房子再抵押。已預售項目抵押的可售房屋的意思就是開發商將房屋做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向銀行申請了貸款,將房子用作銀行的抵押的一種行為。預售的房產,理論上買受人已經是業主,開發商無權把該預售的房產抵押。但經常出現開發商為了籌措資金,將房產預售給購房人后,在購房人未領取產權證之前,將已售出的房屋又抵押給金融機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