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與浮動工資_浮動工資可以隨便扣嗎?
特邀律師
浮動工資是指員工的工資隨企業經濟效益及個人勞動貢獻上下浮動的分配方法,它具有激勵作用,能夠促使員工積極地投人工作。
一般應該是一些補貼和提成或獎金類的。基本工資,即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它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基本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職位、能力、價值核定的薪資,這是員工工作穩定性的基礎,是員工安全感的保證。同一職位,可以根據其能力進行工資分不同等級。故浮動工基數資與基本工資正好。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在編的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非在編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臨時工或許不在其中),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在單位對所有人考核最多的是在浮動工資中表現出來,好的獎勵,出了問題首先扣掉一部分浮動工資,算不上隨便扣除的。根據單位考核情況扣除的,不屬于違法也不屬于違規,是單位正常的管理辦法實施和績效工資考核的最終體現,這部分最能影響個人實際利益。
單位工資改革中,作為工資一部分的浮動工資提取出來就是為了對你的工作表現好壞進行獎勵和處罰,好的可以多拿,表現差的就要被扣除一些,獎罰分明,徹底打破大鍋飯,讓工資浮動部分發揮出獎勵處罰的作用。基礎工資保障你的基本所得,浮動的工資就會督促你必須努力地干好。工作不認真,游手好閑,吃飯混天黑的懶人、不負責任的人必將受到經濟上的處罰,這也是必須的,完全符合工資改革的精神,充分體現工資獎罰機制的內涵。
有了獎罰機制,單位出工不出力的現象得到了有效抑制。我單位采取把個人崗位工資的20%作為浮動工資,每個月月底考核完發給,員工沒有出現問題的一份不扣全部發給,如有違反規定的按相應條款扣罰浮動工資。被扣除的工資返回到浮動工資中,有些員工干得出色還可以用這筆錢進行獎勵。
《勞動法》是大法,也是工資改革需要遵守的法律文件。根據《勞動法》精神制定的有關具體的規章制度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獎罰制度是工資改革一項重要工作,獎勤罰懶行之有效,它對調動員工積極性發揮著很大作用。實踐證明它順應改革潮流,符合廣大職工利益,切實可行。
歸根到底一個原因:企業省成本。合理避稅。而且基本就只對企業有好處,對員工沒啥好處……
一般基本工資定的低一些,保險繳費基數就按低的走,這是企業角度的合理避稅;另外現在都需要交個稅,那把基本工資低一些(低于5000即可),從個人角度來講,可以合理避稅。
但是,目前來說,如果你在一個城市定居,保險繳費基數也意味著另外的一些收益,尤其女士,從生育津貼就能體現出來,低繳和正常繳能差出好幾萬塊錢來。而且退休金和繳納的養老保險的余額有直接關系,所以現在我們也能看到一種現象,就是事業單位或者公務員,大的國企,他們的員工的退休金是比普通企業員工的退休金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看站在什么角度考慮,也看更在意哪些方面。一般情況下,個人認為,只要設定的基本工資沒有超5000,社保繳費基數越高越好。公積金越高越好。
最后祝:萬事順遂
一是可以咨詢當地勞動仲裁機構 二是咨詢認識的律師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