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改姓需要什么手續_離婚改姓要什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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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改母姓首先得征得孩子父親和孩子本人意見,然后當事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辦理改姓業務。只有在孩子生父生母雙方簽字同意的情況下,派出所或者公安局才會給孩子辦理改姓業務。我國法律規定了孩子有跟著母親姓的權利,也有跟著父親姓的權利,但是改姓需要一定手續。
可以改姓和遷移戶口。
一、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需要監護人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提出申請,孩子父母雙方均同意,且孩子父母雙方本人到戶籍室簽字確認。
二、孩子遷移戶口,需要父母雙方同意,辦理流程如下: 父母雙方攜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準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或村委會),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準遷證。父母雙方攜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準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或村委會)和準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證。父母雙方攜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準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或村委會)和準遷證副本、準遷證,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入手續,打印戶口本,重新辦理身份證
一、 具體解析: 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您與前夫離婚只表明了婚姻關系的解除,雖然孩子的撫養權歸母親,但是父親監護權并未被剝奪。
因此,您要想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雙方協商同意。
公安部《關于父母離婚后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中也指出“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者協商未達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 二、 法條依據: 《關于父母離婚后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
離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但是要經對方(孩子父親)同意。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81]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 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因此,離婚后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離婚后拿著法院的判決書,身份證和戶囗本到當地公安局戶籍科就可以辦理
可以。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夫妻結婚后,子女一般隨父姓的多,但離婚后,撫養子女的一方想要更改孩子的姓名,隨母姓也是可以的。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條件1、孩子未滿10周歲,需要征得孩子生父同意改姓;2、孩子滿10周歲,需要征得孩子和其生父的同意改姓;3、孩子滿18周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續第1步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注: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第2步攜帶準備好的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處經過夫妻雙方的簽字即可給孩子改姓更名。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需要什么資料1、與孩子生父協商改姓后,簽署的書面同意的證明資料。2、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籍、離婚證。3、其它資料(特殊情況詢問當地派出所)
兩個人必須同意,要不然修改不了,最后會法律訴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