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過年不發工資_過年公司不發年終獎合理嗎?
特邀律師
先找公司領導探明情況,如想辭職不干了,提出申請,不結清所有工資或克扣部份的話,留下證據尋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救助或起訴至法院。
另一種情況是來年打算繼續在該公司上班,就和單位協商解決為妥。
這個看公司效益吧!賠錢或者效益不好肯定不發了!效益好不發也沒什么啊!你掙的是工資當初應聘也沒說過節有福利就上班沒有就不干啊!
這個其實涉及到的情況很多,當然做法也很多:
1、向公司借錢,不發工資也得過年啊;
2、集體溝通,要老板提供一個明確的發工資時間;
3、搞清楚不發的原因:
有時候,是三角債,收款有問題;
有時候,是老板轉移資產準備跑路;
有時候,就是想用這種辦法逼人辭職;
有時候,用晚發工資把人留著工作到最后一刻;
有時候,是一種心理戰,拖到最后發,員工拿到工資謝天謝地,自然不想年終獎的事兒;
有時候,就是要拖到過年后發;
有時候,是股東們分錢分完了,沒剩下
......
不管什么原因,拖欠工資極不道德,而且違法。
4、開始著手找下一個工作,當然也不能放棄要工資;
5、單獨找老板溝通,各種理由把工資結算了。
年底了,大家都著急過年走人,工資的發放就是老板和公司的良心,沒有良心的公司和老板不值得大家繼續工作。
到月底或者年底,可以說是公司用錢最多,最缺錢的時候。你以為公司是我們大家看到的那么資金雄厚嗎?也許就是一個殼呢?真正有錢的,誰拖欠啊!!!誰聽說過馬云拖欠工資啊?是不是
勞動就要得報酬,這是勞動法規定的,也是用人單位必須要履行的責任,對勞動者來說也是一種保障,但至于公司過年放假,放假期間公司不發工資,合不合法的問題,得分以下幾種情況來看。
要看勞動合同約定的是計時薪酬還是計件薪酬
如果你簽的勞動合同,是計時的薪酬的話,那么在過年期間放假的時間,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大年三十至初六)公司必須要支付你的工資,而其他的放假時間,如果沒有補班的情況下或是公司約定屬于流動年假的情況下,公司以事假的方式進行全員休假或是你因為要過年而主動申請以事假的方式休假的情況,公司按照當月工作天數來算工資,休假的時間沒有工資發給員工,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簽的是計件薪酬,也就是公司放假期間,除了那種有固定底薪的工資外,其他計件提成的工資沒有發放,也是合情合理的。
要看是拿固定月薪還是年薪制的薪水
除了上面的計時工薪,即一個月必須工作滿工作日X8小時外,還是就是一種固定月薪或是年薪制的員工,這種員工如果是過年放假是公司統一的假期內,也是不能扣除工資的,如果除了公司統一放假的時間外,還有請假的過年的情況,固定月薪的員工還是會扣除一定假期薪水,年薪制的相對來說扣的情況比較少。
所以,做為一個在公司工作的員工,既然不能讓公司借口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不要想像公司就是唐僧肉同,除了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外,沒有付出勞動的情況也想照常拿工資薪水,公司不是福利社,任何要求也要合理合法。
根據企業拖欠工資的原因,釆取相應的措施。如果是惡意拖欠,自己又急需用錢,就立即去找當地縣級人社局所屬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到當地縣級政府群眾來信來訪接待部門(有的是群眾工作局)反映,能夠很快受理和解決。如果不急著用錢,可在春節過后再去上述部門投訴和反映,也可以到縣級人社部門所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到當地縣級人民法院起訴,依法追討。
如果是企業因經營管理等問題造成的拖欠行為,最好是與老板或人事勞資部門溝通協商解決。對協商不成的,再按前面所述途徑追討,以維護自己正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