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報價是什么意思_什么是要約?
特邀律師
股票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后,方可實行收購行為。
它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通過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出購買其所持該公司股份的書面意見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購要約中所規定的收購條件、價格、期限以及其他規定事項,收購目標公司股份的收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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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內容具體明確;(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要約的生效條件有以下幾條:1、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所謂訂立合同的意圖,是要求在要約中包含希望并已經決定和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2、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一般認為,要約應當向特定人發出,這個特定人就是要約人希望和他訂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個,也可以是幾個,但必須都是確定的。如一個水泥廠有2000噸水泥可以銷售,分別向4個建筑公司發數量各為500噸的要約。3、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所謂具體確定,是指要約中應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條款,讓受要約人看了之后可以決定是否同意訂約并作出承諾。4、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要約只有到達受要約人,受要約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約的內容,并決定是否承諾。5.要約應以明示方式發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 內容具體確定;?(二) 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要約是當事人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目的;要約邀請是希望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要約邀請,又稱為引誘要約,根據《合同法》第15條之規定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最簡單來說,你去超級市場買東西 你將想要買的放在收銀員的臺子上 就是發出要約, 東西放在架子上的標簽和價格等 就是要約邀請……
復制下來的,很正確。
報價單在合同的締結過程中,屬于要約邀請,或稱要約引誘,它是一方訂約人邀請對方向自己發出要約。要約邀請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的一種預備行為,并非當事人訂立合同的一種必經程序。要約邀請只有在相對人發出要約以后,再經過自己的承諾,才能使合同成立。要約邀請人可以隨時撤回要約邀請,其撤回行為和要約邀請的內容一般都對要約邀請人沒有法律約束力,因為報價單的內容不具體,不確定,不具備合同成立的主要條款,除非報價單做為合同的一個附件,其中的部分內容才具有法律約束力。
全面要約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約。
部分要約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約。全面要約收購是投資者自愿選擇以要約方式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約(簡稱全面要約收購),也可以向被收購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約(簡稱部分要約)。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采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根據《證券法》和《收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要約收購應當遵守下述規定。要約/釋義
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具體確定,并且應表明一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可以撤回、撤銷。是合同訂立的一種方式。與“承諾”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