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完了還有事嗎_行政處罰影響子女嗎?
特邀律師
要看什么影響,但一般所說留案底或者有前科指的是刑事處罰,在受到行政處罰后六個月內又有違法治安處罰法的行為,后一處罰決定可能要加重處罰。其他方面,如果被處罰人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可能對考核晉升有影響,如果該人又是因為賣淫嫖娼被行政拘留,那么可能被開除出黨,當然這種情況下,風言風語的,還不如辭職出去。。。。哈哈。。
感謝您的提問,我來回答:
不少家長在受到行政處罰冷靜下來后,會擔心自己的沖動是否會對子女的人生造成不良影響。下面,我就受到行政處罰的家長,會不會影響子女考公務員來詳細說一下,因為只要符合條件考公務員,那你子女干別的工作更沒問題。
首先我先明確告訴您,您受到的是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所以對您孩子以后考公務員沒有影響。但是做父母的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否則可能會害人害己。
有些家長以為只要孩子筆試、面試和體檢通過就萬事大吉了,卻忽視了正式錄用之前的考察(也就是俗話說的政審)流程。考生一旦政審不合格,即使筆試、面試成績非常優異,也不能被招錄為公務員。 由于考生年齡普遍不大,一般不太可能自己犯事,導致考生政審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來自父母等直系親屬。
如果因為自己的行為不當,殃及家人的前程,真的會追悔莫及!所以為了家人能有個好的前程,請各位一定要注意:
一是做個守法公民,不要觸犯刑法,這里面就包括醉駕,請各位酒君子,以后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否則真的是害人害己了。
二是不要被迷惑,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或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
三是別當老賴。
作為父母,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因為這不僅關乎自己更關乎你的家人,為了讓我們的孩子健康茁壯成長,我們應該做一個好榜樣,而不要成為“壞榜樣”,讓孩子為我們的不當行為“買單” !
希望能滿意我的回答。我會隨時通過視頻和微頭條形式,分享公務員職場及公考方面的知識和內容,歡迎關注!
是可以的。按實際情況來看,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并不沖突,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可以對同一行為進行實施。如果行政處罰完畢后發現新的案件事實,而其社會危害性足以達到刑事立案的程度,應當作為刑事案件處理,而之前的行政處罰拘留期用于折抵之后所判刑期。
擴展資料:
相關法條:
《行政處罰法》
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第二十八條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
第二十九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條
行政機關違法實行檢查措施或者執行措施,給公民人身或者財產造成損害、給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行政機關為牟取本單位私利,對應當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交,以行政處罰代替刑罰,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糾正;拒不糾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徇私舞弊、包庇縱容違法行為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執法人員玩忽職守,對應當予以制止和處罰的違法行為不予制止、處罰,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遭受損害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嚴格的來說,如果被處以了行政處罰就意味著被處罰人的行為構不成犯罪,因此也就不可能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絕大多數情況下行政處罰后是不可能再追究刑事責任的。只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后期發現行政處罰顯失公正或者明顯是降格處理,那么可以繼續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行政處罰后再追究刑事責任的前提是錯案。
如果被法院強制執行了,估計您針對行政處罰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進行自身權利救濟的時效已經逾期。
不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行為處罰被撤銷后,行政機關不得以相同的理由作出相同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