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項目變更的請求流程步驟_工程設計變更的流程?
特邀律師
變更請求應該詳細說明變更的性質和對項目的影響。記錄變更情況和批準變更的主體情況是重要的,以防未來意見分歧。變更請求應輸入總體變更控制系統。
變更請求用于追蹤所有的涉眾請求(包括新特性、擴展請求、缺陷、已變更的需求等)以及整個項目生命周期中的相關狀態信息。將用變更請求來保留整個變更歷史,包括所有的狀態變更以及變更的日期和原因。進行重復復審和結束項目時都可使用此信息。
變更流程:
一是變更的原因、依據、內容、時間等;
二是必要的評審、驗證、確認記錄;
三是批準設計變更的授權人;
四是為防止變更造成不利影響而采取措施的記錄。
工程變更的處理流程是:1、建設單位須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發包方應不遲于變更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須經原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①、因變更導致的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②、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2、承包商要求對原工程進行變更,控制順序:①、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因此發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②、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原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③、工程師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議,須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工程變更程序:在變更前,雙方就辦理工程變更中涉及的費用增加和造成損失的補償協議,以免因費用補償的爭議影響工程進度。變更是指承包人根據監理簽發設計文件及監理變更指令進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圍內各種類型的變更,包括合同工作內容的增減、合同工程量的變化、因地質原因引起的設計更改、根據實際情況引起的結構物尺寸、標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所謂工程變更,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監理人根據工程需要,下達指令對招標文件中的原設計或經監理人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的在材料、工藝、功能、功效、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變,統稱為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的流程:
1、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報告。
2、填報變更原因、相關圖紙和變更工程量和造價等。
3、監理公司審核工程變更必要性和可行性,審核工程變更造價合理性,審核工程變更對工期的影響,并簽署審核意見;設計單位審核工程變更圖紙審核相關圖紙是否滿足設計規范,是否符合原設計要求,并簽署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按相關規定的審批權限進行申報或批復。
5、建設單位項目主管按上級領導批復意見向監理公司出具工程變更審批意見,明確變更是否執行。
6、監理公司下發工程變更通知令,在變更通知中明確變更工程項目的詳細內容、變更工程量、變更項目的施工技術要求、質量標準、相關圖紙,明確變更工程的預算造價和工期影響。
7、承包商按工程變更通知令執行工程變更,如承包商對工程變更持有異義,承包商也應遵照執行,并在7天內向監理公司提交爭議問題,協商解決。 1.提出工程變更 承包商、業主方、設計方均可根據需要提出工程變更。 2.工程變更的批準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變更,應該交與工程師審查并批準; (2)由設計方提出的工程變更應該與業主協商或經業主審查并批準; (3)由業主方提出的工程變更,涉及設計修改的應與設計單位協商,并一般通過工程師發出。 工程師發出工程變更的權力,一般會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通常在發出變更通知前應征得業主批準。 3.工程變更指令的發出及執行 ◆為了避免耽誤工程,工程師和承包人就變更價格和工期補償達成一致意見之前有必要先行發布變更指示,先執行工程變更工作,然后再就變更價格和工期補償進行協商和確定。 ◆工程變更指示的發出有兩種形式: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一般情況下要求用書面形式發布變更指示,如果由于情況緊急而來不及發出書面指示,承包人應該根據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書面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