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保釋出來后還會在收監嗎_保釋出來還會被收監嗎?
特邀律師
保釋,就是刑事訴訟中的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的人需要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它仍在刑事訴訟案件程序過程中,并不能終結案件。
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
至于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判刑坐牢,則由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
取保候審,并不等于最終不會判實刑而不需要坐牢。
不過,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
因此,一般來說,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判處緩刑、單處罰金等非實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后,如果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法院是要被判刑,如果判實刑會被收監;如果判緩刑,就不收監。取保候審只是刑事案件中的強制措施之一,不是取保后就沒事或者一定要判緩刑了,認罪態度較好,會增加緩刑的機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取保候審的被告人,案件移送到法院以后是否會被法院收監,要由法院根據案情決定。如果符合判處緩刑的條件,法院會繼續辦理取保候審,不會收監。如果案件承辦法官經過審查卷宗,發現可能要判處實刑,不能判處緩刑,就會向分管副院長匯報,就可能會辦理收監手續,將被告人收監。
有以下可能:
1.如果嫌疑人可能判處有期徒刑 、拘役就要收監;
2.如果嫌疑人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但嫌疑人身患重病,且符合法律規定的不宜收監條件的,可不予收監;
3.嫌疑人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緩行的,也不需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