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加班不能超過多少小時_綜合工時加班不超過多少小時合法?
特邀律師
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超過這個加班時間規定的都屬于違法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擴展資料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勞動法》有沒有關于晚上加班的規定?
四川會理關羊回答此問題。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4個小時,每周最少休息一天。《勞動法》還規定對于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需與勞動者協商后延長工作時間安排加班,每天加班時間不能超過1個小時,如果有特殊原因也要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安排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個小時,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出36個小時。
加班分為:
1、延長工作時間加班;2、休息日加班;3、法定休假日加班。
《勞動法》對于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發給加班費的規定:1、延長工作時間加班,發給不低于工資標準150%的加班費;2、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發給200%的加班費;3、國家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發給300%的加班費。
除以上加班的相關規定外,《勞動法》對于晚上加班沒有相關、明確、特殊的規定,但是有的用人單位會結合實際制定加夜班規定,發給勞動者適當夜班津貼,各單位不盡一致,有的單位沒有發給,也與《勞動法》相符,屬于正常。
總之,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是應當發給加班費的,如果不發給加班費是既不合理、也是違法的。
供參考!
《勞動法》是如何規定加班時間嗎?
最新《勞動法》全文第36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
《勞動法》第37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應根據本法第36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勞動法》第38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勞動法》第39條:企業應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36條、第38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勞動法》第40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息。法定節假日全年11天。
1、元旦一天《新年第一天》
2、春節3天《正月初一~初三》
3、清明節一天《清明節當天》
4、五一節一天《5.1當天》
5、端午節一天《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一天《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三天《10.1~10.3》
1、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支付加班費300%勞動報酬。法定節假日要么放假,要么支付加班工資,總之不允許職工調休。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支付加班費200%勞動報酬。但是用人單位領導有權安排勞動者調休,調休必須在半年內完成。
《勞動法》第41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
正常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工資的150%支付勞動報酬。
一般國家規定的8小時工作制,超過8個小時就算加班。
但是現在很多互聯網公司和國企工作7個小時,只要超過下班時間還沒下班就算加班。
比如你9點鐘上班,中午休息兩個小時,下午6點下班。
那么你工作時間為9:00-12:00,12:00-6:00。實際上你只工作了7個小時,但是從6點開始就算加班了。
可是,很多公司的加班制度并不完善,一些上市公司可能按照加班時間給你加班費,以小時計算,比如50RMB/h。但也有很多公司是調休,也有很多公司是義務加班的。還是得看你們公司制度吧。
沒有說一個月不得超過幾個小時的。一般入職之前HR會和你說清楚的,你自己也可能主動問,干不了可以不去做,或者可以協商,要不辭職。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企業確因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經申報、批準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適用于從事下列工種或者崗位的人員:
(一)因工作性質需連續作業的;
(二)生產經營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
(三)受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
(四)因職工家庭距工作地點較遠,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
(五)實行輪班作業的;
(六)可以定期集中安排休息、休假的。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職工工資報酬。企業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因此并不存在您所說的周期為10年的說法。
勞動法規定標準工時制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加班不能超過3小時,每周工作不能超過40小時,每月加班累計不能超過36小時。
勞動法規定職工工作時間的實施辦法1、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征得同意,且每天加班不超過3小時。2、每月不超過36小時。 但是,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安排加班的,勞動者應當服從,且不受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的限制。 3、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4、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中國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律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國家規定的標準的一個月工時是176小時。勞動法規定:一周40個小時,一個月176個小時。超過這個標準就是加班小時。《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規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時,超過這個時間的都是加班,法定節假日也應該休息。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