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合同不允許分包履行_設計是否允許分包?
特邀律師
北京律師團隊
咨詢不收費,免費提供專屬維權方案!
北京知名律師事務所,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團隊有著深厚的理論知識、豐富的辦案經營、認證負責的職業精神,以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中標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采購單位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中標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采購單位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通報:(一)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二)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三)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政府采購法》第四十六條 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 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金證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 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作為一名設計從業者,設計分包是確實存在的,有利用差價整個分包的,還有只做概念,后期分包給執行的,……分包的形式多種多樣。允不允許分包?應該在雙方簽定合同時做好約束,如果沒有細則專門說明,那就不能限制分包行為。
分包的合理界限
這個度很難把握,但起碼要把控整個設計概念,保證與公司的水準一致,對甲方負責,對方案負責。
隨著商業化,留給設計的時間也更少了,如何更快速流程化的做成一件事,就變得很重要。設計被拆的越來越精細化,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減少成本,也為分包帶來更多可能。
分包沒有錯,也是未來常有的,前期一定要約束好。
政府中標合同可以從銀行抵押貸款。
為解決政府采購中標、成交的中小企業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的資金困難,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關于做好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融資工作的通知》,提出以政府采購作為幫助中小企業融資的平臺,開展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融資。凡政府采購中標、成交的中小企業供應商,可以把中標、成交通知書和政府采購合同作為抵押憑據,直接向銀行貸款。
【版權聲明】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律師投稿,刊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于本網聯系,我們將予以及時更正或刪除。
【在線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