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繼子女有贍養義務嗎_繼子女有贍養義務?
特邀律師
必須承擔贍養的義務。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據此,形成事實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所以,受繼父母撫養教育長大的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的義務。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基于雙方根據自愿原則而形成的撫養關系發生的,并不影響繼子女與其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繼子女與繼父母、繼子女與生父母之間同時存在權利義務關系。
也就是受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形成照顧、撫養、教育等繼子女應贍養繼父母,如果沒有盡到這個義務,可以不贍養。
以上是對繼子女是否需要贍養繼父母,繼子女是否有義務贍養繼父母進行的概括說明,繼父母對繼子女形成了撫養、教育等,形成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關系,就應贍養繼父母。
?根據法律規定,他們之間只是一種因為生父(母)與繼母(父)的結婚而產生的親屬關系——姻親關系。有可能繼子女從小不與繼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撫養的關系。那么,從法律上分析,他們也就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關鍵是法律規定只有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才有贍養義務。 繼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并已獨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撫養教育; (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對其進行了撫養教育。 依據《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對繼父繼母有沒有贍養義務,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就得依法來說事啦。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孩子有撫養的責任,未成年子女包括;親生子女和領養的子女,以及在法律上已經形成了既成事實,又得到了法律承認的繼父繼母和繼子女關系的子女。根據誰受益,誰付出的原則,子女將必須履行對父母或養父母的贍養義務。
如果在你未成年的時候,繼父繼母對你盡到了撫養的義務和責任,如今你長大了,也有能力了,繼父繼母人也老了,也需要人贍養和幫助了,憑良心和法律,你就必須履行和承擔起對繼父繼母幫扶的責任和贍養的義務。否則,你就成了白眼狼,遭千人唾罵,萬人戳脊梁骨。
如果繼父繼母和你確立繼子女關系的時候,你已經是成年人了,有了經濟來源,繼父繼母沒對你盡到過一天的養育責任。因為,贍養關系和撫養關系是相輔相成的,沒有撫養就沒有贍養,缺一這個關系就不能成立。而且繼父繼母對你又不好,毫無感情可言。對于這樣的繼父繼母,你就沒有贍養他們的義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