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提出復查申請_如何申請成績復查?
特邀律師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這個問題問的特別實用!
那么我們去醫院復查到底需要哪些流程呢?要注意什么呢?
第一,肯定要提前一天或幾天之前預約自己的經治醫生,有聯系方式就不要怕打擾,直接問清楚,他哪一天出診,或者現在每個醫院都有官網預約掛號的,直接登錄官網看自己經治醫生哪天出診,掛哪一天,因為只有他會對你的病情比較了解,方便有問題的溝通以及下一步涉及到康復復查問題!
不然你會發現,隨便哪一天去,很容易坐診醫生是其他醫生,對你的病情也不了解,可能就很容易過去了!而且你去住院部找主治醫生,有時候也不合適,要是碰到骨科等手術比較多的科室,可能你掛完號去找他時候,人家已經上手術了,很容易找不到人!所以復查第一點很重要:一定要提前籌劃好!
第二,帶上你之前所有的看病病歷和檢查拍片的資料,還有就是個人就診卡啥的,現在很多醫院都是直接要有就診卡才能掛號的,所以一定要記得帶上,還有就是個人的證件啥的,防止意外需要使用!
第三,到了醫院以后,肯定要先掛號,開始說的一樣,最好掛你之前經治醫生的號,還有在等號時間里,一定要想好自己復查需要表述的哪些不適,或者一些想做需要咨詢的可不可以做的事情或者食物藥物禁忌啥的!最好提前有個想好,不然很容易進去診室后,一下子就忘記了!
第四,復查很多時候可能需要涉及到做檢查,但是有些檢查是有空腹、憋尿等要求的,這也就是我第一點說的要及時提前跟經治醫生溝通問題,看去復查那天要不要空腹去,不然有很多人吃了早飯才去,結果什么也查不了,白跑一趟!不然就是干脆直接空腹,后來發現也不用空腹,餓了一整天,我見過的一個患者來復查差點低血糖了!
第五,醫生開完相關檢查后,最好問一下多長時間才能出結果,出結果以后怎么去找他,他還在不在,避免拿到結果后發現醫生不在了!還有就是去做相關檢查后,再回到診室時候直接去就可以了,不需要再次掛號!整個復查結束后,一定要再次詢問醫生下次復查時間,方便以后!
第六,每次復查后的病歷檢查資料都要保存好,方便下次復查對比以及自己以后去別的醫院時候能提供給其他醫生參考!還有一點要注意:有些慢性病長期復查的門診醫藥費,現在很多是可以一年或者半年報銷的,一定要保管好費用單!
考生如果所考成績有異議的話,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復核申請。省教育考試部門會在接到教育部考試中心復核結果后,以郵件的方式通知考生。
1、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可在成績公布10日內,向考試所在地的州、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范圍為漏登分、錯累分,漏評閱試題試卷,查卷必須符合規定,凡涉及評閱寬嚴尺度問題的一律不予復查。復查結果由州、市考試機構提供查詢。考生須注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需復核科目、成績、聯系電話等信息。2、復查結果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通知考生本人。
復查申請書申請人:具體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常住地址、聯系電話。復查申請的事由:說明因什么事導致的何種結果,陳述自己的觀點和理由,最后提出復查要求。 此致某某某單位 申請人: 日期
復查申請書
申請人:具體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常住地址、聯系電話。
復查申請的事由:說明因什么事導致的何種結果,陳述自己的觀點和理由,最后提出復查要求。
此致
某某某單位
申請人:
日期
擴展資料:
公務員體檢復查和復檢區別如下:
1.復查是進一步檢查,也就是你體檢后發現有項目有異常,但是需要進一步追查,這個時候增加一些其他的項目,但是增加的項目是針對你體檢異常的項目的補充檢查的,如果檢查之后還有問題,那么就會做出體檢不合格的結論,這個時候你就進入了復檢。
2.復檢需要提交申請書,針對你不合格的項目重新檢查(有些地方可能會全部重新檢查),如果檢查了還有問題,體檢通不過。
注意:復檢之前不一定會有復查,有些人第一次體檢有些項目異常太大,會被判直接不合格進入復檢。
公務員體檢復檢的原因: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建立以來,錄用主管機關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普遍制定下發了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和標準,這些辦法和標準對選拔高素質的公務員發揮了重要作用。
人事部、衛生部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機關工作的需要,堅持尊重科學的原則,在充分調查研究并廣泛聽取醫學專家、法律專家、從事錄用工作人員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您好:
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但是分數核查只限于復核申請人試卷卷面各題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登錄是否有誤。司法部負責組織分數核查工作。
分數核查工作自成績公告后的45日(以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內進行。分數核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不進行再次核查。
申請分數核查,應當另行交納費用。對申請人試卷卷面分數的計算、合計、登錄確實有誤的,應當返還分數核查費用。
具體費用可咨詢當地司法局。
祝您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