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工資扣除_給員工發工資交納企業所得稅嗎?
特邀律師
不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因此,即使企業計提了職工的工資,只要沒有實際發放,就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的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工資薪金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2、國家稅務總局考慮到很多企業12月份的工資薪金都是在當年預提出來,次年1月份發放,如果嚴格要求企業在每一納稅年度結束前支付的工資薪金才能計入本年度,則企業每年都需要對此進行納稅調整,不僅增加了納稅人的稅法遵從成本,加大了稅收管理負擔,也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因此,2015年5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明確,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明文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在現實工作中,關于稅法相關規定的解讀和理解存在很大的彈性。是否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重要指標,主要看支付給離退休人員的報酬是否與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主體的收入正相關!本文根據實際工作中遇見的情形,談談自己的兩點看法:
一、從離退休人員從事的崗位屬性劃分
中小企業從業人員中,部分人員是離退休人員,企業內部管理人員對離退休人員薪酬是否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一直是模糊的。離退休人員從事的崗位也不盡相同,有專門負責后勤衛生保潔的、有擔任技術帶頭人的等。這樣籠統的把這部分支付,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和全部調增的,均不恰當。個人建議:嚴格按支出性質劃分各崗位支付,并分別核算。如專業技術人員開發產品直接由于銷售的、和保障后勤支出嚴格區分獨立核算。
二、從離退休人員同一崗位不同支付屬性劃分
對于同一個離退休人員,不同時期和不同報酬構成上,有許多不確定的支出。中小企業核算工作中,應該熟讀相關稅法及實施條例,從日常工作開始,建立明細核算或者備查賬簿。準確核算,分類管理,不給企業累計風險,不給財務核算找麻煩!
綜述
離退休人員的報酬與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主體的收入正相關,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離退休人員的報酬不與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主體的收入正相關,不得用于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匯算清繳時轉出。具體在日常工作中,重點應放在明細核算或備查帳薄的數據核算!
首先要看你的人均工資是否超過納稅標準,其次12月份的工資應當計入本年所得稅相關申報表中。
給員工發工資,不交納企業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
2,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伙企業除外。
3,與原稅法相比,新稅法在很多方面有突出的變化。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有關負責人最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從長遠來看,新稅法對內、外資企業會產生六個方面的積極影響。”
4,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5,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是據以確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損失以及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
2020年馬上結束,即將迎來一年一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那么最新的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標準是怎樣的呢?請耐心看完下面的總結!
一、業務招待費
按當年業務招待費的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最高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準予扣除。
二、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1)一般企業
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
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煙草企業
不得扣除。
三、保險費
1、財產保險
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2、人身保險
(1)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準予扣除。
(2)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扣除。
(3)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4)其他商業保險: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四、職工工資薪金及福利費
1、工資薪金
(1)一般規定
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2)殘疾人工資
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2、職工保險
(1)社保保險費
符合規定范圍和標準的基本社保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2)補充養老保險
不超過工資總額的5%,準予扣除。
(3)其他保險費
特殊工種職工人身安全保險費和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保險費,準予扣除。
3、工會經費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的部分,準予扣除。
4、教育經費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8%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年度結轉扣除。
5、職工福利費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的部分,準予扣除。
五、捐贈
1、公益性捐贈
(1)一般規定
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扶貧捐贈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企業通過公益社會組織或者縣及(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據實扣除。
(3)防疫捐贈
2020年1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
2020年1月1日起,企業直接向承攬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六、手續費及傭金
1、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一般企業
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允許扣除;超過扣除限額的部分,不允許扣除。
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而支付給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扣除。
特別提醒: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保險企業
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余額的18%(含本數),允許扣除,超出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七、企業間借款利息
(一)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
1、非金融企業向 金融企業借款,據實扣除。
2、金融企業同業拆借利息支出,據實扣除。
3、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據實扣除。
(二)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
1、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部分,可以扣除;
2、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部分,不可以扣除;
(三)關聯方之間的借款
企業同時從事金融業務和非金融業務,其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開計算;沒有合理方法分開計算的,一律按其他比例計算準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1)符合比例且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部分,可以扣除;
(2)符合比例且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部分,不可以扣除;
企業同時從事金融業務和非金融業務,其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開計算;沒有合理方法分開計算的,一律按其他比例計算準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特別提醒: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事項稅前扣除的前提是實際發生!
大致就是上述這些,希望能夠幫到您,我是財稅小青年,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