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證據罪的立案標準_偽造證據的認定?
特邀律師
因為刑法當中的偽證罪只是懲治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幫助行為人作偽證的行為,而民事訴訟中證人幫助當事人作偽證的行為就要另尋其他罪名處理,也就是要對民事訴訟中證人作偽證的行為以幫助偽造證據罪定罪處罰,其立案標準是嚴重阻礙了審判過程,加重了司法成本。同時要注意下面一些情形:
1.當事人教唆本罪的行為人(即證人)在民事訴訟中幫助自己作偽證的,當事人無罪,證人依然構成本罪。
2.經過當事人的同意在民事訴訟中幫助當事人偽造對其不利的證據,兩者都無罪。
3.當事人與證人事先通謀由當事人提出虛假的民事訴訟,證人故意做虛假證言,幫助當事人作偽證的,證人同時構成虛假訴訟嘴和幫助偽造證據罪,擇一重罪論處。
4司法人員犯了本罪,從重處罰。
希望對您有幫助。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偽證行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輕罪重判的;
2.偽證行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或者重罪輕判的;
3.偽證行為造成冤、假、錯案的;
4.由于偽證行為,致使他人自殺或者精神失常的;
5.偽證行為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偽證罪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偽造證據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在民事訴訟中偽造證據很可能會構成虛假訴訟罪:
虛假訴訟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的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罪可以是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述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如果是在事后(即法院判決后或執行完畢后)發現對方偽造證據,并有一定的證據能證明(人證或物證)對方偽造證據,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后根據情況決定要不要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拿到公安機關的認定,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通過審判監督程序予以改判。
偽造主要指的是在真證據上作假。提供假證據指的是證據本身就是假的、憑空捏造。 偽造證據,就是故意制造虛假的證據材料的行為;包括模仿真實證據而制造假證據,或者憑空捏造虛假的證據,以及對真實證據加以變更改造,使其失卻或減弱證明作用的情形。 偽造證據既包括偽造刑事證據,也包括偽造民事證據;既可以是偽造對被告人不利的證據,也可以是偽造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34條第3款規定,凡是偽造證據的,無論屬于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36條規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時,應當依法處理; 第68條和第115條均規定,詢問證人,應當告知他應當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法律責任; 第41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于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可以先行拘留。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是指與當事人共謀或受當事人指使,在物質上、精神上幫助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中的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二款規定,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是: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該條第三款還規定:司法工作人員犯該罪的,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的,又觸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屬牽連犯罪,對之,應當擇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從重處罰。
我國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 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