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懷孕不能勝任工作怎么辦_懷孕了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怎么辦?
特邀律師
如果孕期請假的話,最好是有醫院開的證明或者假條哦,否則公司的確是可以有正當的理由拒絕請假的。當然,如果關系處得還不錯的話應該口頭請假一天兩天問題都不大,如果長時間請假,為避免程序上不合法,還是最好用醫生證明。
保胎假,顧名思義就是你能請假一段時間去保胎。如果你感覺懷孕之后各種不適,或者醫生通知你需要保胎,那么你可以向單位申請保胎假。雖然保胎假似乎是每個孕媽都可以申請,但現實卻不是那么回事。如果你的公司不允許申請保胎假的話,也是沒有辦法的了。
就好像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每周兩天的假期,節假日加班會有3倍工資一樣,也是令人無奈的。當然在正規單位上班的孕媽咪們應該是能申請保胎假的,尤其是第一胎的準媽咪,可能要更加小心謹慎,流產畢竟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
申請保胎假的話,你就得向單位出示醫生證明嘍,單位同意之后你就能安心養胎一段時間,保胎假是當病假處理的,所以扣工資會扣得少一些。也罷,畢竟你沒有付出任何勞動。話說如果是試用期中的孕媽咪,能否享有保胎假呢?當然是有權利的啦。
懷孕之后身體實在是撐不下去了,孕期反應十分劇烈的話,為了胎寶寶的健康,還是申請保胎假在家休養一段時間吧。那么這個完美的假期有期限的吧?如果不擔心請得太久公司有意見的話,那馬就可以請長一些,一般不要太久。而且保胎假不同于產假,單位不同意的話你也是沒有辦法的。
其實保胎假也不是你想請就能請,你得有醫生證明呢,證明懷孕之后的你身體有些吃不消,迫切的需要保胎,如果單位夠溫馨夠體貼的話,一般是會批準你的。保胎假是按自然天數計算的,即包括法定節假日。休息超過90天后,孕媽咪是可以接續請假或者回歸工作。
其實保胎假也不是一定要請的,主要是看個人體質,如果還hold得住的話就乖乖上班吧。畢竟一些單位可能會不批或者批了但是領導也會有意見。其實產假是有98天的,而產前休假有15天,所以孕媽咪可以等到快要生寶寶的時候,開始請假,然后一直休假到寶寶出生后產檢介紹,就可以回歸上班了。
保胎假只是給一些身體不太好的準媽咪請假的理由,畢竟不是所有準媽咪懷孕之后身體都會十分不適的,而且保胎假也是按照病假的待遇,木有工資的呢。
保胎假其實相當于病假,孕媽咪身體吃不消的話,可以申請保胎假。所有請保胎假期間自然是沒有工資的了,而且還會根據請病假的規定相對應扣除工資。而且請保胎假是有風險的,不是每個人在其工作崗位上都是無可替代的,所以還是按部就班,等到最佳時機你就可以請假生娃去了。當然了,身體不好非請保胎假不可的話,也是沒有辦法的。
如果你已經懷孕7個月以上了,單位領導同意的話,你是可以請產前假的,一般可以請2個半月,產前休假的話工資是不能低于請假前正常出勤得到的工資總額的80%。產前休假接連產假一起,還是比較合理的,單位也容易接受這種請假方式。
如果一開始胎寶寶就很不穩定的話,孕媽咪根本沒有經歷顧及工作的話,保胎假即使能請,但是也不能請太久。有必要的話,可能要辭去工作保胎了,當然這是比較極端的方式。不想孕期有什么意外的話,要做好備孕工作了,日常生活飲食、作息要有規律呢。
其實保胎假的申請流程還是比較簡單的,首先得獲得醫生開具需要保胎的證明,然后將此證明提交給單位,如果領導批準了,那么就可以請保胎假了。如果不是非請不可的話,寶媽還是可以堅持一下的,畢竟工作和生活也是密不可分的。
當然即使工作很重要,但是安胎更加重要呢。造幾個月挺著肚子上班的話,要保持樂觀的情緒哦,遇到要和別的部門溝通的時候,即使有爭議也不要太過激烈,記住全程要keep愉快的心情哦。還有一些準媽咪可能會拼命的工作,處于對工作的執著,不肯放下手頭上的工作,這樣不僅會累壞自己,還會累及小寶寶呢。
另外,保胎假也是病假,當然如果你已經懷孕7個月以上了,其實保胎假可以當做是產檢休假處理,這樣不僅能獲得2個半月的假期,而且還是帶薪的呢。無論如何,懷上小寶寶還是要小心謹慎哦,不能讓小寶寶感覺自己缺乏關愛,而且跟準媽咪一樣累呢。
又要聊到這種令人心塞的話題,寶媽們不要怒關網頁,咱們一起看看如何幫遇到這種情況的媽咪爭取最大權益。現實的問題是,懷孕請各種假,之后到產假,有意外還要接著請假,但期間每人人頂替這個位置的話,有些事情就做不起來,考慮到生個娃要耗掉很多時間,所以一些公司可能直接將請假的準媽辭掉。
勞動合同中表明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是不能與其接觸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請保胎假的時候被辭掉,加入自己又牽了勞動合同的話,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用人單位會賠償經濟損失。但前提是得有和公司簽勞動合同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一些單位可能還會給出無賴的理由,說請假的女筒子在工作期間業績不理想,所以才做出辭退的決定。其實這一做法也是違法的呢,女筒子們是可以捍衛自己的利益哦。
如果單位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不過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風險很大,很多單位因為證據不足,最終被認定為違法解除,最終得不償失,所以,請謹慎處理。
女職工懷孕了,被老板辭退。這是典型的違法行為。女職工應理直氣狀地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用人方不應將懷孕的女職工辭退。
女職工接到辭退通知后,應保留原件,作為證據,以利維權。當事人遇到如此不公正的處理應采取以下正當行為:
一、千萬別在用人方的辭退記錄上簽“自愿辭職”或“自動辭職”。有的單位狡猾,認真它原因作為辭退理由,不提懷孕情況。
二、女職工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批構申請仲裁。
三、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撤銷辭退手續,恢復合同履行;向本人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
不論是申請調解,或是仲裁,或是起訴,都應提交書面申請書或訴狀,并有附件:原勞動合同、懷孕診斷、辭退文書的復印件。
. 請一定注意不要將原件交出去。只能將原件交有關人員驗證后,當面退還原件。只交附復印件即可。以防丟失原件而被動。
這里要特別提醒,女職工不要向單位承諾懷孕與生小孩后,在家長期休假或不要工資,待愿意上班時再來上班。這是一種欺凌行為。時間長了,他就會反咬你是自動離職。
可以解雇,但不是能簡單的解雇。
原因如下:一:如果你公司能證明他的工作能力差,并且給給予必要的崗位培訓的話,是可以解雇的二:你解雇她的理由:記住是無法勝任工作,跟懷孕扯不上關系。三:你公司有規章制度證明此人的工作能力不行,達到解雇的標準是可以的。如績效考核一直不合格等。作為一名三甲醫院護士,在我看來,只要不是極度危險的工作,相信你的能力。如果實在不能勝任,可以先和領導溝通,能不能先調個崗位。分清什么對自己最重要。不能夠貪心,在我看來,健康和開心非常重要。
孕期是要酌情減輕工作量的,懷孕7個月以上不能安排加班和夜班
女員工懷孕一向是女性員工在職場備受歧視和職場競爭力遠不如男性員工的主要因素之一。
作為女人,本來就是弱勢群體。
所以,倡導女權主義和男女平等就顯得尤為重要,不僅是社會越來越文明和發展的表現,更是人類社會向高級階段發展的必然趨勢。
懷孕生育是女人的天職,也是責任。因此,懷孕和生育期間對父母特殊待遇和更多關懷至關重要。但是,懷孕不能成為女性員工在職場恃寵而驕、不顧職場素養和肆意挑戰職場倫理道德規范的資本,如仗著懷孕而在工作崗位上玩忽職守、不盡職盡責。
女性群體本就是弱勢,不論從生育孩子還是從職場競爭力方面都表現突出,所以更要剔除不公平,多維護女性權益。
- 實際情況說明:
2019年3月7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女性高峰論壇上,發布的《2019中國女性職場調查報告》顯示,女性生育負擔是女性競爭求職的主要阻礙因素,且女性職場上升通道狹窄,使得職場男女薪酬相差23%。
2018年至2019年,中國女性平均薪酬為6500元,僅占中國男性平均薪酬的87%,且這個占比比去年上升9%個百分點。
這種薪酬差距和女性職業進階不樂觀,罪魁禍首就是女性生育的負擔,但也是男女不平等的社會表現。
- 二是性別歧視使得女性職場競爭力遠不如男性。
——觀點1:
雖然女性的地位在迅速提升,甚至有些領域女性比男性更有競爭力和優勢。但無法否認一個職場實事:“職場女性抗壓、靈活性遠低于職場男性”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但從本質上來說,確實是一種性別歧視。
據權威數據顯示,職場中,女性性別歧視可以達到10.6%,在中國的職場高管中男性占比達到81%左右,女性占比僅達到18.7%左右。
這個差距是非常明顯和巨大,而且女性處于階段而失去主動升職的機會比男性高4.7%。
——觀點2:
這種性別歧視主要表現在與女性工作者身體不如男性工作者強,使得女性工作者吃苦能力和抗壓能力都不如男性,比如長時間出差,熬夜加班等情況。其次是與性工作者每月都有生理期,如果不舒服就會請假。
更重要的一點是,女性如果生育了必須懷孕十個月,而且還有98天的帶薪產假。很多公司都是不愿意承受女性在生育期得長時間產假和需要支付的產假薪資。
尤其是中國的一些金融行業,例如證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女性投資分析師或者女性操盤手都是非常少,就是基于這種女性抗壓能力和吃苦能力都不如男性。
天然弱勢是不可逆,但也不是頹廢和不思進取的理由。針對提出的現象,解決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兩點點著手。
女性員工懷孕有國家法律的嚴格保護,隨意不可開除孕期員工。然,這不能成為女性員工恃寵而驕、違反職場道德和素養的資本。
正如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懷孕的女員工在公司睡覺,公司缺不能開除。就會讓公司很尷尬、苦惱,開除就可能面臨違反勞動法的危險,更會讓人覺得這家企業毫無人情味,竟然將公司懷孕的員工開除了!這是多么不可思議的事情。
不論真相如何,公司都會背上惡名,會讓人覺得這是一家惡毒、沒有人情味的公司!
大部分職場女性員工職業素養(自己所遵從的職業規范、職業行為和職業道德)還是比較好的,最起碼基本的職業素養還是具備的,不至于那么尖酸刻薄、自私自利。如果是這樣的員工,那是沒法混跡職場的!!
雖說是極少數職業女性,但畢竟真實存在。
這樣的恃自己懷孕的資本在工作中肆意妄為、隨意任性,甚至在崗位上玩忽職守、混日子、不負責,如睡覺、曠工等等,就是失手了自己的職業道德底線和毀自己前途的作為。
這樣的做法將對自己有兩點不利:
第一點是恃寵而驕的職場行為會毀壞自己的職業影響和職業素養,并進而對你進行重新崗位定位——能力低下、不盡責、可替代性較強,從而你與升職加薪無緣;第二點是職業人設崩塌,失去在公司領導和同事面前的信服力,從而公司開始排斥、打壓你。只要瞅準機會,你就會被公司潛規則出局。
這兩點就會決定你的職業前景堪憂。
逞一時之快的失去理智的職場行為無疑是足夠愚蠢的。職場如戰場,競爭的是你的職業技能有多高、能力有多強、情商有多高和智慧多寡,而不是比誰更加愚蠢和任性,也不要感情用事。
勞動法關于懷孕員工的保護,勞動雙方必須清楚,才能清楚應對。
- 女職工在孕期享受的勞動保護:
《勞動法》和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和夜班勞動。
在勞動期間內,應當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
女職工在懷孕期,用人單位不得解除。
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
- 關于勞動合同解除的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根據此規定,如女職工未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未營私舞弊或有違法犯罪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能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
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在合同規定的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辭退。但是,得以女職工懷孕、休產假、哺乳期為由辭退。
- 關于女職工孕期休假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用人單位至少要給女職工產假98天,多則不限,由用人單位自由把握。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 關于女職工孕期勞動爭議的解決:
用人單位有工會的,可以通過工會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無工會的,可以直接找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以找企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然也可以不經調解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總的來說,
女職工懷孕享受孕期特殊待遇既有法律規定,也必須給予更多關懷、呵護和保護政策。然而,法律保護不能成為女職工在崗位上任意而為、不盡職盡責的資本,否則,就是自毀前程。企業、女職員雙方都必須要明白《勞動法》和《國務院女性職工勞動保護規定》關于女性懷孕生育的各項規定,照章明義,但不能照搬。
經供參考,希望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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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確定懷孕了還選擇繼續上班那肯定要干活啦,如果是勝任不了現在的工作可以要求公司換個工種崗位或者辭職,如果是因為要產檢或身體不舒服要遲到或早退也應該要事先請假,而不能因為懷孕無視公司規定。
當然作為公司也應該體恤員工懷孕這種特殊時期的現實情況,能安排調換更合適崗位應該盡量安排,不能刻意為難懷孕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