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構成的要件_如何舉報虛假訴訟?
特邀律師
虛假訴訟罪的構成要件是怎樣的1、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且還應當是具備民事訴訟行為能力,能夠提起民事訴訟的自然人。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2、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一般來說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實提起訴訟,本罪并未規定行為人需具備特定的主觀目的,所以行為人進行虛假訴訟的主觀目的是否為了謀取利益,謀取利益的性質是否正當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3、犯罪客體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包括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秩序,具體而言,是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訴訟活動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財產權、婚姻權、收養權、監護權、繼承權等合法權益。虛假民事訴訟的行為,不僅浪費寶貴的民事司法資源,導致真實訴訟無法得到及時審理,嚴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決權威性,同時還可能對法官職業帶來不可預測的風險。4、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首先,行為人必須捏造事實。所謂“捏造事實”,是指行為人虛構、臆造根本不存在,與真實情況相悖的事實情況,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無真實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實成分,部分捏造。具體而言,可以包括以下幾種類型:(1)、“無中生有”型,即行為人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偽造證據,如借條、還款協議等,并以此作為依據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害人履行“債務”;(2)、“死灰復燃”型,即行為人以被害人已經履行完畢但沒有索回或銷毀的債務文書為憑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3)、“借題發揮”型,即行為人偽造有關證據,使債權的標的擴大,如篡改借據上的借款金額、傷殘鑒定書的傷殘等級結論等。其次,行為人提起的必須是民事訴訟。即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所提起的訴訟。
‘’舉報,對‘虛假訴訟’不起任何作用!‘’
依我之見:受害人‘’必須親自參加庭審‘’,才能揭穿虛假訴訟中的‘’假證據‘’,并當庭要求法庭以‘’虛假訴訟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這樣才能促使法庭裁定‘’中止審理全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一,因為‘’虛假訴訟罪‘’,是《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罪名:以虛構事實進行民商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虛假訴訟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丶管制。
二,為什么受害人必須親自參加對方提起的虛假民商事庭審呢?因為一一:
不參加庭審,受害人(你)怎么知道對方偽造了多少‘’假證據‘’?
不親自參加庭審,受害人(你)不當庭揭穿對方偽造的假證據,并拿出真憑實據,法庭又怎么知道對方起訴丶當庭出示的證據是對方偽造的‘’假證據‘’?
不參加庭審并當庭向法庭提出‘’中止審理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訴求,法庭有可能僅僅作出‘’駁回對方起訴‘’而了結此案,而不再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其虛假訴訟的刑事責任。
所以,不需要所謂‘’虛假訴訟‘’舉報(公安機關不會受理舉報),只需要當事人(受害人)親自出庭揭穿對方虛假證據和出示自己的真實證據即可。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依我之見:民商訴訟案件在法院審理的每一個環節,一旦發現并審查確認系民商事‘’虛假訴訟‘’涉嫌犯罪,法官法庭必須依法裁定‘’中止審理,全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制假者的虛假訴訟罪的刑事責任。
一,所謂‘’虛假訴訟‘’,是人民法院在受理、審理丶判決等審判各環節民商事訴訟的原丶被告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以偽造的證據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含被告反訴)嚴重妨害司法秩序,或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偽造的證據事實通過人民法院的訴訟程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因長期的司法制裁無力之緣故,導致弄虛作假的偽造證據的虛假訴訟違法行為愈演愈烈,二○一五年現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虛假訴訟罪‘’,法律規定構成‘’虛假訴訟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假訴訟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適用較重的罪名定罪處罰。‘’
二,既然是‘’虛假訴訟罪‘’,也就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丶審查丶庭審丶判決的訴訟程序各環節才能‘’發現和確認‘’當事人是否是以偽造的證據參加訴訟。一旦審查發現并確認當事人涉嫌偽造證據事實進行‘’虛假訴訟‘’,法院該如何處理呢?
依我之見一一無論是法庭受理環節發現虛假訴訟,還是如同提問者所述‘’法院審理完了‘’,即結束庭審下判的環節己經審理確認當事人一方偽造證據提起‘’虛假訴訟‘’構成犯罪的,根據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商事案件發現案件己涉嫌犯罪的,法庭應當裁定:中止審理,全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責任。
三,可能有網民要問:‘’現實民商事案件審理中法官法庭已發現當事人偽造證據提起虛假訴訟,法官法庭不裁定‘’中止審理,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怎么辦?
依我之見:當事人(無論原告,或被告)均可以法官法庭對于應當裁定‘’中止審理,全案移送公安立案偵查‘’而不裁定的繼續非法審判行為可向該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控告,要求檢察院行使法律監督職權,即通過檢察院的‘’抗訴‘’或發出糾正違法的‘’檢察建議‘’來糾正法院的錯誤審判行為;當事人也可以針對一審法院的錯誤審判行為向上一級法院依法提起上訴,通過二審法院的‘’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來糾正錯誤。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虛假訴訟是指民事訴訟的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合謀編制虛假事實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的審判權、執行權,非法侵占或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財產或權益的訴訟行為。虛假訴訟罪沒有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