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有義務(wù)給對方生活費嗎_45歲再婚的話男方該不該給生活費?
特邀律師
應(yīng)該吧,必盡父母為他付出多少幸苦,也應(yīng)該敬點孝心吧。
45歲再婚還很年輕,正當步入中年大好時光,我認為人生還有漫長的路需要你去走,還有好多事情等著你去做。
為了體念自己人生真正的價值觀,可以找一份力所能及,自食其力的工作做,結(jié)識一些志同道合的新朋友,更好地充實自己豐富多彩的生活內(nèi)容。
再說又能掌握自己經(jīng)濟支配權(quán),自己想買什么就買什么?比待在家里什么都強。
家庭里丈夫做頂梁柱,主要生活經(jīng)濟來源全有他挑大梁。
平時有時間做做家務(wù),夫妻雙雙和和美美,生活幸福美滿誰也比不上。當否?僅供參考。
夫妻雙方大多數(shù)都是妻子管錢,因為這樣的家庭夫妻比較和諧,沒有相互猜疑,有什么花錢的大事兒,夫妻二人共同商量,統(tǒng)一思想后,妻子就可以支付,夫妻雙方都有留點零用的錢,隨時買零用的東西夫妻雙方溝通誰都可以買了,實際夫妻二人不管誰用錢,只要說明干什么,不必彼此要求太謹慎,所以夫妻二人過日子,互相信任,特別男同志,有滴時候應(yīng)酬比較多,也避免不了花一些錢,像這樣情況一下不管誰把錢,這都屬于正常開銷,這樣做是屬于和諧家庭。
也有個別家庭,各揣各的心眼兒,也有的把錢沒用在正地方上,各自為政,這樣的家庭發(fā)生矛盾的可能性非常大,像這樣的家庭,必須一本正經(jīng)地回到家庭生活正常的軌道上來,彼此尊重對方。
還有的家庭。Aa制。所以在一起生活,誰掙錢是誰的,那生活用錢中,可能是到月統(tǒng)一核算。所以這樣的家庭存活就沒有必要了。
所以一個家庭夫妻雙方不管任何一個人把錢,必須以正確的方式去生活,你和諧的情感去相處,這樣的生活既有幸福又有美滿。
夫妻離婚后,婚姻家庭就失去了法律的保護,由于夫妻關(guān)系已經(jīng)不存在了,在法律上前夫就沒有責任再付給前妻生活費的理由和依據(jù)了。就算前想要,前夫也沒有這個責任和義務(wù),法律也不會支持。
除非有一條,就是在婚姻期間內(nèi),妻子突然發(fā)生了意外,喪失了勞動能力,在沒有任何經(jīng)濟來源的情況下,與前夫離了婚。前夫在道義上有義務(wù)給前妻在經(jīng)濟上適當?shù)慕訚@是受法律保護的。
鑒于你的情況特殊,是因為前夫的母親生病,你要帶兩個孩子,只有辭職在家做專職的母親,就失去了工作和生活來源。為了正常的培養(yǎng)孩子和撫養(yǎng)孩子,前夫就有責任向你們母子提供生活費用,因為,前夫也有承擔起對孩子撫養(yǎng)的責任和義務(wù)。
在對帶孩子的問題上,雖然你們離了婚,但孩子是你們在婚內(nèi)共同擁有的,遇上了特殊情況,只有重新分工,一個出力,一個出錢,這是很合理的。你問前夫要生活費,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法律也會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