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有義務帶孩子嗎_奶奶沒有義務幫忙帶孩子,那姥姥就有義務嗎?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要分別對待。你指的是孩子小什么時候去舅舅家合適,那一般是正月初四至初八之間。如果孩子長大了,正月初一或初二去舅舅家拜年,因為初二或初三孩子要去自己岳父家拜年。
您問:奶奶沒有義務幫忙帶孩子,那姥姥就有義務嗎?我想,答案是很清楚的,無論是奶奶還是姥姥都沒有這個義務!
為什么?你想啊,奶奶也好,姥姥也好,他們把自己的孩子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吃了多少累,操了多少心!從孩子呱呱墜地到牙牙學語,從上幼兒園到大學畢業,從工作就業到孩子結婚生子,父母們幾乎耗費了大半生的心血啊!好不容易完事了,他們也該歇歇了,他們也該有點自己的空間,快快樂樂地打發自己的后半生了!
不過,話也不能說死!不是有句話叫“難得糊涂”嗎?還真是,大多數的老年人還多有這個毛病!你說,憑著清福不享,偏要給人家去拉拉孩子,這不犯賤嗎!哎——也別說,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啊!奶奶說了,兒子是自己的,孫子也不是外人的,不是說——隔輩親嗎!俺不看誰看!姥姥也說了,閨女是自己的,外孫也是閨女生的,雖說外甥是姥娘不親舅舅不愛,可那都是假話!再說了,兒子也好閨女也好,他們都有工作,他們也很忙,他們也要掙錢過日子,不掛(疼)他們掛(疼)誰呢?!這才是真話!
看來,什么義務不義務,管它糊涂不糊涂,只要兒女和父母雙方都樂意,這事就成!不過不能趕著鴨子上架,老人身體不好,沒有能力,或者不樂意,不能強求!當然了,年輕人講究,人家就嫌你不懂衛生,不會護理,人家就想聘一個有知識有文化懂護理的年輕保姆,老人家也就好自為之,全身而退好了!
以上是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奇葩問題!
依我之見:現行法律上沒有規定侄子輩對侄親長輩的贍養義務。但是,可以修改法律增加侄親輩的撫養與贍養的規定才有利于建設和睦大家庭。
一,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的規定:子女對年老父母有贍養義務。該法的這規定明確了晚輩們對長輩的贍養的主體,即‘’子女‘’們應當履行的贍養對象是具有直系血親中的‘’父母‘’而非同為血親丶或者姻親中的諸如本案例提問者所問的‘’舅舅‘’丶或者‘’叔叔‘’,這是因為法律規定的‘’父母對未成子女具有撫養教育義務‘’的規定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的,就如俗話說‘’你把我養大成人丶我把您養老送終‘’。而同為長輩的舅舅或叔叔是沒有這個法律權利和義務的。
二,根據‘’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的法律原則,對于‘’侄子女‘’沒有撫養教育義務的‘’舅舅和叔叔‘’們,對于遺產的法定繼承時《繼承法》也明確排斥了‘’侄兒侄女與舅舅叔叔‘’之間的法定繼承與被繼承關系。前不久,深圳市發生一起侄女扶養侄長輩案,因侄長輩無法定繼承人,且無生前‘’遺囑‘’,法院在處理去世侄長輩遺產時基本上是按照‘’無主財產‘’收歸國家的原則處理的。
三,當然,‘’血濃于水‘’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優秀傳統決定了我們這個民族的基因中就有血親丶姻親親如一家丶相互邦助丶一損俱損丶一榮俱榮的因子。當父母離世,沒有祖父輩親人時,很多‘’舅舅或叔叔‘’是承擔起撫養教育未成年侄兒侄女的責任的,雖然《繼承法》的確規定了:舅舅和叔叔與侄兒侄女不具有法定的撫養教育義務,以及‘’贍養‘’的義務。但是,我認為國家在引進借鑒國外的繼承法律時應當尊重我們的國情,使中華民族優秀的大家庭血濃于水丶下孝上慈丶相互邦助的傳統應繼續發揚光大。
四,那么,現行法律不切合中國國情的規定怎么辦呢?
依我之見一一1個字‘’改‘’,修改我國的《繼承法》或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增加非父母的侄親長輩(如舅舅丶叔叔丶嬸嬸丶嫂嫂…)如果有撫養教育未成年長大成人的侄兒侄女的,被撫養教育長大成人的侄兒侄女有對非父母的上述侄親長輩贍養的義務。并且在司法實踐中不能僵硬的實行所謂‘’無主財產‘’收歸國家的政策,而對于贍養了侄長輩的侄兒侄女們應當有繼承權,只有侄長輩無子女且晚年是在國家和集體組織養老送終時,其遺產方能作為無法定繼承的‘’無主財產‘’收歸國家丶集體。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有的老人,不怕麻煩別人,就怕麻煩自己兒子
在古代,舅舅帶著外甥而不愿意帶上自己的兒子去盜墓,是一種慣例。
偷挖有錢人家的墓地,錢財來的比較快,所以雖然很冒險,但是在古代卻是十分猖狂。而盜墓這種行為一般都是結伴而去,因為一旦碰到困難,也好有個照應。除了大的團伙外,大都是兩個人的團伙,一個守著洞口,另一個則下到墓室中去摸珍寶。
當然,這兩個人相互之間必須是要非常信任才行,或者說兩人之間的關系非常親密,否則,極有可能發生見財起意,然后殺人這樣的情況。而這種二人的親密組合,除了父子之外,還有舅舅和外甥,但是父子組合卻是很少。
選擇舅舅和外甥組合的原因:
因為盜墓是屬于偷盜行為,所以一旦被官府抓獲,量刑是非常之重的,甚至一般都是死罪。而如果是父子去盜墓,被官府給抓獲,很有可能兩人都得死。再一個的話,如果這個父親就只有這么一個兒子,那么這個家里就是斷子絕孫了。
因此,古代盜墓者組合之中,很少是父子結伴而去。畢竟誰也不愿意為了這點錢財而落得個斷子絕孫的結局。所以,很多人就選擇了帶上自己的外甥一起去盜。因為舅舅是除了爺爺奶奶,以及父親和母親之外最親近的人了,并且這種親密關系由母親強而有力的維系著。
歷史上,舅舅見財起意而殺死或者拋棄外甥 ,或者說外甥見財起意而殺死或者拋棄舅舅,這兩種情況都是非常少見。所以舅舅和外甥的這種組合比較靠得住。再說,因為舅舅和外甥是分屬于兩個家庭的人員,如果舅舅帶著外甥盜墓都被抓了,一家死一個,也不至于導致斷子絕孫。
除此之外,舅舅和外甥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寓意,就是:有救(舅),能生(甥)。因為古代的人非常相信封建迷信,況且和死人打交道就更加相信迷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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