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生病外甥義務_外公生病住院,身為外孫需要出錢和出力照顧嗎?
特邀律師
不管有沒有撫養義務,看在死去的姐姐,或,妹妹的份上,你忍心不管他嗎?畢竟血濃于水,不然,你怎么對得起死去的親人,
外公生病住院,身為外孫需要出錢出力照顧嗎?我的觀點是外孫沒有這個義務,象本文中所描述的情況外公有病住院。外孫出錢給外公治病,這屬于外孫對外公的孝敬與義務無關。因為外孫沒有這個義務,外孫給錢這是情意不給錢這是本分。作為舅舅沒有這個權力給外甥要錢,你可以向他媽要錢。因為他是你們的父親,當兒女的父親住院當兒女的理所應該的出錢給父親治病。耍是不講道理的話你可以問你的兒女要錢,因為那是他們的爺爺。孫男蒂女屬于直系親屬,爺爺的家產能傳給自的孫男蒂女不能傳給外孫。當舅舅的不能連這起碼的道理都不懂吧?關于這個問題我只能回答這些。不一定正確請友友們給予評論,謝謝您的邀請。
他們養你小,你養他們老,天經地義的事情。你舅舅說的很對,你應該學天上的烏鴉,它們都是這樣的。
既然他們把你從小養大,現在他們老了,你反哺他們是完全應該的。不要在這里發問了。
開始行動吧!
你爺爺奶奶可以不管,因為他們沒有帶過你。
依我之見:現行法律上沒有規定侄子輩對侄親長輩的贍養義務。但是,可以修改法律增加侄親輩的撫養與贍養的規定才有利于建設和睦大家庭。
一,根據我國現行《婚姻法》的規定:子女對年老父母有贍養義務。該法的這規定明確了晚輩們對長輩的贍養的主體,即‘’子女‘’們應當履行的贍養對象是具有直系血親中的‘’父母‘’而非同為血親丶或者姻親中的諸如本案例提問者所問的‘’舅舅‘’丶或者‘’叔叔‘’,這是因為法律規定的‘’父母對未成子女具有撫養教育義務‘’的規定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的,就如俗話說‘’你把我養大成人丶我把您養老送終‘’。而同為長輩的舅舅或叔叔是沒有這個法律權利和義務的。
二,根據‘’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的法律原則,對于‘’侄子女‘’沒有撫養教育義務的‘’舅舅和叔叔‘’們,對于遺產的法定繼承時《繼承法》也明確排斥了‘’侄兒侄女與舅舅叔叔‘’之間的法定繼承與被繼承關系。前不久,深圳市發生一起侄女扶養侄長輩案,因侄長輩無法定繼承人,且無生前‘’遺囑‘’,法院在處理去世侄長輩遺產時基本上是按照‘’無主財產‘’收歸國家的原則處理的。
三,當然,‘’血濃于水‘’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優秀傳統決定了我們這個民族的基因中就有血親丶姻親親如一家丶相互邦助丶一損俱損丶一榮俱榮的因子。當父母離世,沒有祖父輩親人時,很多‘’舅舅或叔叔‘’是承擔起撫養教育未成年侄兒侄女的責任的,雖然《繼承法》的確規定了:舅舅和叔叔與侄兒侄女不具有法定的撫養教育義務,以及‘’贍養‘’的義務。但是,我認為國家在引進借鑒國外的繼承法律時應當尊重我們的國情,使中華民族優秀的大家庭血濃于水丶下孝上慈丶相互邦助的傳統應繼續發揚光大。
四,那么,現行法律不切合中國國情的規定怎么辦呢?
依我之見一一1個字‘’改‘’,修改我國的《繼承法》或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增加非父母的侄親長輩(如舅舅丶叔叔丶嬸嬸丶嫂嫂…)如果有撫養教育未成年長大成人的侄兒侄女的,被撫養教育長大成人的侄兒侄女有對非父母的上述侄親長輩贍養的義務。并且在司法實踐中不能僵硬的實行所謂‘’無主財產‘’收歸國家的政策,而對于贍養了侄長輩的侄兒侄女們應當有繼承權,只有侄長輩無子女且晚年是在國家和集體組織養老送終時,其遺產方能作為無法定繼承的‘’無主財產‘’收歸國家丶集體。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