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傷賠的多嗎_工傷和交通事故能雙賠嗎?為什么?
特邀律師
首先,要肯定你是在當地因工作需要也許去客戶廠家聯系業務或購某產品的標準配套件,也包括因公出差途中等等與工作搭界的原因,偶然發生交通事故,理應作工傷。
至于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問題,先不急,首先你要先去醫院就醫后,根據醫生的診斷護理養傷后,能正常的走動,保存好病歷卡及相關攝片CT等病歷資料,然后去公司所在地區的社保工傷驗證機構,
將所有病歷資料交給該機構申核,看結果工傷達到幾級程度,再由社保工傷機構處理相關賠償費用,而不是單位作為賠償責任人,因為單位為你在平時每月已經投保了工傷險,所以具體賠償應有社保機構負責解決。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傷,符合工傷的認定條件,可以“雙賠”。
但是這“雙賠”是有賠償范圍限制的,主要包括傷殘賠償金,不包括醫藥費、護理費等。
雙賠的理由很簡單。
一是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是無價的,法律只是為了定紛止爭,確定了賠償標準,實際上這個賠償標準并不能反映生命和健康的價值。換一種表達,生命健康受損,給多少錢都不算多,都不能算完全補償。
二是根據保險的損失補償原則,就是,任何人都不能從保險中,獲得超過損失的利益。所以,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這些非生命、健康范圍內的損失,不能獲得雙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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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起交通事故同時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當事人可以從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兩個方向分別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兩者并不沖突。
唯一可能有點麻煩的是醫療費的賠償問題。因為兩邊都涉及到這筆賠償。根據筆者的經驗,當事人可以根據情況采用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憑當事人身份證到醫院開具病歷、用藥詳單,以及醫藥費收費票據。以此為據主張交通事故的醫療費賠償。然后再憑身份證到醫院開具病歷和用藥詳單(這兩種資料只要有身份證,不限份數都可以拿到),再加上交通事故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醫藥費收費票據復印件(蓋法院檔案室章),憑這些東西,加上其他的必要資料,可以到工傷賠償這邊主張醫藥費賠償,但是只能是在交通事故賠償后剩余的部分中主張。
比如,一共三萬元醫藥費,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獲得了1.6萬元賠償,拿著上述資料,在工傷處理這邊繼續主張剩下的1.4萬元,工傷處理會根據相關規定在剩下的1.4萬元中進行報銷,例如剩下的1.4萬元,有0.9萬元可以按工傷賠償處理。這樣的話當事人一共獲得1.6+0.9=2.5萬元醫療費賠償。
至于先走交通事故還是先走工傷,當事人可以根據情況自行確定。
第二種。憑當事人身份證到醫院開具病歷、用藥詳單,以及醫藥費收費票據。以此為據主張交通事故的醫療費賠償。
憑當事人身份證,到醫院收費窗口開具一張醫藥費票據查補單證明(內容是某人某年某月日在本院就診,醫療費票據不慎丟失,其中某某費某某元,某某費某某元,某某費某某元,共計費用某某元,元票據號碼某某某某。某某醫院財務科,某年月日)。然后再憑身份證到醫院開具病歷和用藥詳單(這兩種資料只要有身份證,不限份數次數都可以拿到),憑這些資料和其他必備資料進行工傷賠償。當事人最好到相關部門咨詢一下,醫院的收費票據丟失如何處理,根據他們的要求準備材料。
以上回答供參考。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但注意(區分城鎮和農村標準)。工傷待遇項目: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停工留期間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勞動關系時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事故賠償沒有可比性,兩者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必要時建議當面咨詢律師或者直接電話聯系律師咨詢較好。
根據2014年底國家發改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律師服務除了下列三種情形實行政府指導價外,其他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也就是由委托雙方自行協商確定。
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2、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
3、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由此從這個角度來說,題主的這個案件無所謂律師服務費高了還是低了。
從律師服務收費的市場中位數來看,如果這個案件僅從按標的計算的角度來說這個收費不算低,但這只是簡單的對比。目前,律師服務收費主要有按件、按標的、按時收費等幾種,以按標的收費為主流。具體到個案會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花費的時間、律師的業務能力等因素綜合考慮收費的多少。一個一成不變只會按標的收費而不根據個案具體情況收費的律師事務所(律師)很難說是成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