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判刑后還不還錢還會被判刑嗎_老賴會被判刑嗎?
特邀律師
因欠債而坐牢,出獄后還需要還錢嗎?
欠債坐牢是刑事處罰!而還錢是承擔的民事責任!出獄后,是刑事處罰部分的結束!它并不能替代民事責任!所以當事人仍需繼續履行民事責任!坊間稱之為“又打又罰”!
欠債坐牢是因為有錢而不履行法定償還義務!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313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該罪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因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判決與裁定,才被處以刑罰!服刑后,刑事處罰部分結束!
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的實體判決內容當事人并未履行!債務仍在!所以坐牢后必須繼續履行法定償還義務!仍需“還錢”!
“老賴”不會被判刑!因為一,我國刑法未定”老賴”這個罪名,”老賴”是人們的口頭語,不合法言法語。因為二,我國刑法有“拒執罪”,也就是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罪。因為三,拒執罪重點在:“拒”字上,如果積極配合執行人員執行人民法院己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但因確有生活困難或其它原因暫時不能全部執行裁判文書規定的標的額或標的物,經人民法院認可的,也不構成拒執罪。目前,經過幾年的執行攻堅戰,廣大被執行人自覺執行的意識不斷提高,有意識的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己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犯罪將會越來越少。
謝邀!
俗話“人不死,債不爛”!在借錢還錢的事情上,不管欠誰的錢只要當事者還有一口氣在,無任從道義良心還是人情法律,作為欠債者都應當有責任義務償還債務。
欠信用卡的錢,首先你的信用肯定是大打折扣,再為此事坐牢,真不敢想象你剩下的“信用”還有多少?
現在,出來后趕緊盡快還上也就一切過去。若是還不上,信用機構肯定不會輕意放過你,他們會根據你欠債的額度和行為,決定是否對你實施法律再追責。
也就是說,數額小的找你磨牙摧討,過大的肯定通過法律手段再尋思制裁你。
因此,你千萬不要抱著僥幸心理認為我做過“牢”了,剩下還不上的錢就會算了,下面也不會再得到法律刑事上的追究。
你想想,如果這種情況能夠成立,那每一個人都會想著用上這樣的方法,信用一些錢來圖享受。中途大不了也來個“我還不上了”故意以坐上幾年牢來抵債。那這樣玩下去,人家信用機構豈不成了標準的“傻大哈”,他們還能“玩”得下去嗎?
所以,這個話不要問,這個夢也不要做!人生一輩子不易,信用為人更重要。當下的任務就是趕緊忙著把錢還入信用卡,別在等著又被拷進去連推題給我的機會都沒有。
為什么老賴這么多?這與執行法官執行不力有一定關系。希望加大執行力度,嚴懲老賴。只要欠錢不還就拘留,不要留有彈性,讓執行法官判斷有沒有償還能力,讓老賴有空可鉆。法律的特點就是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