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干股是否合法_干股合法嗎?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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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經理人與老板之間,其實質應是目標共同體、工作互惠體與利益共同體的。當然,在目標與利益細節方面,有大小之分,但大方向應是統一的。
個人而言,接觸與共事的老板,也并未無減少平時工資及年薪,但在股份方面也要看公司年度總體收益情況,依公司內部利益分配制度進行分配。
老板一般希望職業經理人做出工作業績、長期穩定并與公司共發展。
職業經理人則一般希望老板提升工作待遇薪酬福利、改善工作環境和公司共進退。
至于平時減少工資,年薪納入干股的,也可理解,。但普遍而言,企業要有競爭力,在薪酬規劃方面,平時月度薪資一般會高于周邊企業及同行業對應崗位工資,而年度干股一般依公司內部分配機制分配給部門負責人及以上崗位人員,這個分配制度有規定哪些人(對應崗位)及關鍵崗位(對應管理、技術和營銷人員),一般我們不稱干股,而稱為公司贏利之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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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償分干股給員工具有法律效力。
“干股”本質是贈與關系,只要符合贈與的法律規定及公司法的規定,“干股”是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謝謝邀請。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個問題,那就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否需要對公司的債務用個人財產進行償付的?
答案是不需要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需要就其出資部分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即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存在濫用股東權利侵害債權人利益、財產混同人格混同等情況下,仍然可以打破有限責任的限制,需要用股東個人財產進行償付。
干股其實情況有各種各樣。但是一般從法律關系的角度看,就是委托持股(不論這個股是不是別人送的),也就是說干股持有人持有的股份是委托某個股東代持,如果要想在不辦理工商登記的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應由公司出具出資證明,但這種情況很少,畢竟公司給你出了證明,就不可能給名義持有人提供和工商登記記載一樣的出資證明,而且可能導致公司的管理混亂,除非所有股東都認可。但是,計算公司出了這個證明,一旦股權發生變動而公司重新安排出具新的出資證明的話,則可能會產生很多的爭議,所以,要想絕對避免法律風險,除了辦理工商登記而獲得公司登記機關對你實際持股比例的認可外,其他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風險。具體還是看你的合同和相應的約定確定。如果還有疑問,建議還是向當地律師做一個全面咨詢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