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會給本人嗎_工傷鑒定書會寄給本人嗎?
特邀律師
1、工傷認定書是,勞動部門對事故的性質的一個判定。
2、工傷認定書一定是員工一份,單位一份的。
3、如果單位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條款支付員工工傷待遇費用,那么員工就可以拿工傷認定書去申請勞動仲裁,是重要的證據。在員工本人到社保申請工傷待遇審核時,工傷認定書的原件也是需要出示的。
1、出工傷以后,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工傷以后,一定要及時到分中心進行工傷職工登記。進行登記的時候,要注意:提供的工傷職工身份證的有效期。2、早先辦理的二代身份證已經到了或臨近有效期,有部分單位提供的身份證超出了有效期。所以在申報前一定要注意身份證是否有效。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超過60日受理期限的,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社保基金只支付自勞動局受理日期至停工留薪期結束期間的費用。4、用人單位在勞動局工傷科領取《認定工傷決定書》和《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后,并攜帶蓋好公章的《工傷職工登記表》和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到社保局工傷科辦理登記業務。5、請單位在辦理工傷登記時,注意身份證是否過期,如有過期,請及時更換身份證后辦理工傷登記。6、用人單位申報工傷認定容易超期,如果超期,可以由個人提出申請,這樣時限就是1年,就有比較寬裕的時間來申報工傷認定了。工傷認定申請辦理所需時長:對于審理沒有異議的案件,會實行簡易程序,10個工作日內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于審理中認為有異議的案件,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核實具體情況,60個工作日內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1、受理階段:告知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報送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2、審查階段:對申請材料進行預審: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3 、決走階段:根據審查意見,作出認定結果并出具工仿認走書。參考資料來源:
工傷認定書,是申報工傷的依據,當然由單位放入個人檔案保存。但是,可以復印。
不會!
傷情鑒定書出來后,派出所會給傷者一份鑒定結論通知書,鑒定書原文或復印件不會給自己的。如果對鑒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傷情鑒定結論應由委托的機關或個人去鑒定機關領取。
派出所委托的鑒定業務,必須由派出所去取,不可能讓任何一方涉案人或當事人去領取。一是鑒定機關只能對委托人負責任,不會交付他人;二是要保證相對的公證證性防在領取過程中節外生枝。
如果是個申請并委托的鑒定則本人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