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有_簡述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
特邀律師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為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分別解釋如下:
1、主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簡稱為民事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人。凡法律規定可成為民事主體的,不論其為自然人還是組織,都屬于民法上的“人”。國家也可以成為民事主體,例如,國家是國家財產的所有人,是國債的債務人。
2、內容 (1)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權利和負擔的義務,亦即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 (2)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權利和義務兩個方面,權利和義務相互對立,又相互聯系。權利的內容是通過相應的義務來表現的,義務的內容是由相應的權利來限定的。
3、客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
包括主體、客體、內容,其中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客體包括有物、行為、智力成果、人身權利等等。 內容很廣泛,包括物權、債權、人身權等等等等。
民事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在我國,民事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和國家等。近代民法以來,自然人成為民事主體,通常認為除了其作為自然人外,不需要任何額外的條件。但社會組織要成為民事主體,必須由法律賦予其主體資格。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大多數民一法律關系并不是由某種單一的關系組成,而是一個由各種法律上的聯系組成的綜合體。它是一個整體,是一種結構。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如是沒有具體的對象,就將成為無法落實、毫無意義的東西。擴展資料:民事法律關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民事法律關系是按照民法規范確立的社會關系,因而是一種法律關系。
2、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一般是自愿設立的由于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按民法規范確立的法律關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同時,民事法律關系不僅符合國家的意志,更體現著當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當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設立的。只要當事人依其意思實施的行為不違反法律規定,所設立的法律關系就受法律保護。
3、民事法律關系是以民事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法律關系民法調整社會關系是賦予民事主體權利和義務,因此,民事法律關系也就是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民事法律關系一經確立,當事人一方即享有民事權利,而另一方便負有相應的民事義務。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為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分別解釋如下:1、主體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簡稱為民事主體,是指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人。凡法律規定可成為民事主體的,不論其為自然人還是組織,都屬于民法上的“人”。國家也可以成為民事主體,例如,國家是國家財產的所有人,是國債的債務人。2、內容(1)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權利和負擔的義務,亦即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2)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權利和義務兩個方面,權利和義務相互對立,又相互聯系。權利的內容是通過相應的義務來表現的,義務的內容是由相應的權利來限定的。3、客體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擴展資料民事法律關系具有以下特征:(一)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一般是自愿設立的;(二)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與人身關系所形成的社會關系。但主要是財產關系;(三)民事法律關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實而形成的社會關系;(四)民事法律關系是以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基本內容的社會關系;(五)民事法律關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補償性和財產性。民法調整對象的平等性和財產性也表現在民事法律關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責任以財產補償為主要內容,懲罰性和非財產性責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責任形式。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如下:
主體:權利義務之所屬。客體:權利義務之所附。 權利義務:法律關系的內容。物權關系客體:特定有體物。 債權關系客體:給付行為 。人格權關系客體:人身與人格尊嚴利益。 知識產權關系客體:法律所確認保護的智力成果、信息 。身份權關系客體:人特定身份的身份利益。
一、涉外性。簡單說就是指其主體、客體和內容這三要素至少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因素與國外有聯系的民事法律關系。這是它同純國內民事法律關系區別開來二、私法性。廣義上的民事法律關系,既包括涉外物權關系、涉外債權關系、涉外知識產權關系、涉外婚姻關系、涉外繼承關系,也包括涉外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破產法關系。這使同其他具有涉外性的法律關系,如國際公法所調整的國家間的關系相區別開來
民事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要素,三者缺一不可。其中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可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自然人按照其年齡和精神狀況可進一步區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三種,須注意這三種類型人在后面合同訂立中其訂立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不同的約定。財、物、行為、非物資財富可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這里需注意作為行為和非物資財富(智利成果)的區別。;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權利和義務兩方面,其中權利包括自己有權和要求別人不能兩方面,義務也包括自己應當和不應當做兩個方面。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指構成民事法律關系的必要因素。
所有的民事法律關系都由主體、內容和客體三要素構成。(一)主體要素: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人。即民事法律關系的參與者,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民事主體主要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在特定情況下還包括國家。(二)客體要素: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有稱標的,是民事主體之間據以建立民事法律關系的對象性事物,是民事主體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為民事主體活動的目標。就規范意義上的民事法律關系而言,其客體大致是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 1.物,指自然人身體之外,能夠滿足人們需要并且能夠被支配的物質實體和自然力。2.行為,指能滿足權利主體某種利益的活動。3.智力成果,指人的腦力勞動創造出來的精神財富,包括各種科學發現、發明、設計、作品、商標等。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三)內容要素 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人如何實現其參與民事生活的目標,也即實現其參與民事生活的目的,這種實現其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的方式和過程,就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