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是什么法_國家賠償法效力范圍是什么?
特邀律師
答案是b d 按照新賠償法,應當國家賠償的不再限于違法行為,因此a錯誤; 間接損失也在賠償范圍之列,可參照34條、35條
國家賠償法的淵源即包含有國家賠償法律規范的各種法律文件形式。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是國家賠償法的起源。我國國家賠償法的淵源主要包括: (1)憲 法 (2)法律 (3)地主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國家賠償法對人的效力,是指該法對什么人及什么機關、組織適用。根據國家阿賠償法的有關規定,該法適用于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個人以及我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國家機關中不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軍事機關,因為該法沒有規定國家權力的立法行為和國家軍事機關的軍事行為需要負賠償責任。此外,國家賠償法對外國人、外國企業和組織適用該法規定了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造成損害的基本構成要件包括:1、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造成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損害事實的存在,2、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民法通則》在我尚未制定民法典的現狀下是作為我國的民事基本法的,而《國家賠償法》是民事單行法,是國家為保障、規范特定領域內的民事關系而在民事基本法外單獨發行的民事法律。所以說,在不發生沖突的前提下,《民法通則》121條不會因為《國家賠償法》的頒布失效,而是作為原則性條款繼續保持法律約束力。如果發生沖突,則根據后法優于前法,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民法通則》121條在相應的領域內失效??梢砸悦穹ㄍ▌t121條為理由提起訴訟,但是因為《國家賠償法》中的規定較為準確,所以具體賠償數額應當依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來確定。謝謝樓下的提醒,不勝感激!
根據憲法和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我國國家賠償實行的歸責原則是違法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1、冤案的發生、發展、終極,也就是一個整體,都處在《國家賠償法》實施之前,《國家賠償法》無溯及力,不能賠償。
2、冤案的發生,在1995年1月1日《國家賠償法》實施之前,發展和終極,都在《國家賠償法》實施之后,就其冤案的整體來說,正處在《國家賠償法》效力范圍之內,應該獲得國家賠償。
3、冤案的發生、發展都在1995年1月1日《國家賠償法》實施之前,終極在《國家賠償法》實施之后,就其冤案的整體來說,也正處在《國家賠償法》效力范圍之內,應該獲得賠償?! ?
基本法(Basic Law),是指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擁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秶屹r償法》不具備這樣的功能,屬于專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