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廂最低消費怎么舉報_包間最低消費合法嗎?
特邀律師


可以從以下兩點來談:
1 設最低消費是為提供高質量的環境和服務, 為顧客提供高質量的就餐環境和服務,肯定需要一定的營業額來保證成本和利潤。.比如許多餐飲企業以及賓館、酒店設置包廂最低消費是為了防止消費者點上兩三個菜就占個包廂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餐飲企業不可能趕走顧客;另一方面,餐飲企業的運轉需要一定的成本,茶水、水電等都需要消耗。“餐飲企業也要維護自己的利益,一些顧客盡管消費金額不高,但一定要堅持到包廂消費,否則就投訴。賓館設定最低消費后,這種現象基本上沒有了。
2 在信息經濟學上,最低消費這種功能實際上就是著名的"信息甄別"機制,它是商家的一種正規的營銷手段,并非什么歪門邪道.當然,餐廳的最低消費一定要明示給顧客, 讓顧客做好心理預期, 同時也要人性化"收費", 如果因為最低消費"傷"了顧客失了口碑, 那就得不償失了.
謝邀!個人認為合理且合法。首先從合理上論述,春節期間,餐廳包廂緊張,對餐廳而言,每個包廂的充分適用都是金錢,如果客人訂了包廂,而不前來消費,對餐廳而言,包廂的經濟效率大打折扣,對餐廳而言不利,且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在春節這一特殊時間點,餐廳需要客戶支付押金,可以理解。
從合法性來講,客戶去餐廳訂包間,可以理解成跟客戶同餐廳簽訂了一份“吃飯合同”,而這個押金可以是定金性質,也可以是預付款性質,具體看押金是否能退回。如果押金可以退回,押金相當于預付款,客戶用餐完畢,押金在吃飯款中扣除,如果押金不能退回,則押金相當于定金,客戶違約不來餐廳吃飯,則餐廳將沒收押金。
許多餐廳就指著春節期間大賺一把了,尤其是緊俏的餐廳,每個包廂的一刻時間都不能浪費,餐廳出這樣的要求,也算無奈之舉吧。
KTV在包房里設定“最低消費”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作為消費者,其中一項重要的權利就是自主消費權。所謂自主消費,就是消費者自己決定消費的方式、消費的數量等。你們只打算消費550元,但KTV卻一定要他們按照700元的最低標準來消費。這就侵犯了你們的自主消費的權利,實為強迫消費。同時呢,KTV明知你們消費了550元,還堅持要求你們支付700元的行為,也侵犯了你們的公平交易權。
請去營業廳直接辦理營業廳現有的優惠套餐,如不辦理,直接在營業廳向運營商客服進行投訴所在營業廳辦理套餐時不予辦理,并要求在短時間內給予回復處理,如果回復后不予辦理,請向工信部舉報運營商違反電信條例第四十條相關規定,限制用戶更改套餐的違法行為,在未得到滿意處理結果前,每天向工信部舉報投訴運營商一次,并且不要對此次投訴進行撤銷
應該說是不合法的!但是這又是普遍存在的現象,畢竟商家給提供了安靜私密和相對舒適的環境和服務,因此適當的消費門檻也能夠接受!
現在飯店里已經禁止收取包廂費、最低消費或開瓶費等費用了。 根據《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 餐飲經營者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產品質量及食品安全強制標準的食品。 第十條 餐飲經營者不得隨意處置餐廚廢棄物,應按規定由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資源化利用。 第十一條 餐飲經營者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務項目標價,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
設置最低消費肯定是不合法,哪個ktv都一樣,都有最低消費,如果有人去了,只唱歌ktv肯定掙不到錢,必須設置最低消費,最低消費也是根據房間大小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