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能交易嗎_房產證還未下來的房子可以交易嗎?
特邀律師
房產證沒辦下來,交易時分以下兩種情況:一、剛交了首付款,還沒有辦按揭這種情況是指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這是比較好處理的。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里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并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后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后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二、正在還房貸的房子這種情況相對復雜,風險也高,這是因為如果賣方還在還房貸,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交易房屋,賣方應當還清銀行貸款將房子解壓,并辦理房屋注銷手續,之后再由買方與開發商簽訂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重新在房管局備案。當然,此種情況必須征得開發商同意才可辦理,并且此途徑不受法律保護,并不提倡,交易的風險很大。比較穩妥的交易方式是建議買賣雙方等房產證下來后再進行交易過戶,這樣可以避免房產交易中各種風險,但相對繳納的稅費較多。解決辦法:一、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雙方可以先簽一份協議,約定首付款項,以及過戶時間(房產證下來就立即過戶),預付首付款,然后就是等了。等到房產證下來再辦理過戶,先過房產證,出新證當天再過戶土地證,過戶后再交付尾款。這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因此建議: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除非是信得過的朋友,能夠知根知底。2、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3、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了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并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準,同時也要有心理準備,明白風險的存在。4、考慮到房價經過一段時間會有波動,買賣雙方應約定違約金標準,以避免房價波動較大時,一方違約。二、直接更名。流程:1、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2、賣方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3、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4、注銷完成后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擴展資料:注意事項:1、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2、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3、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稅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對于沒有房產證的房產交易起來風險還是很大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為我國規定,房產買賣以辦理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所謂的“過戶”)為準,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可以辦理過戶的,國家不保護不過戶的房產交易。如果實在是不得不在這種情況下交易,還是得遒守以上幾點建議,購房者在房產證下來之前盡可能少交購房款,要明確拿到房產證日期,并且約定違約金標準、查清房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比如是否被司法部門查封、是否被設立了抵押、其建筑規劃是否合法等情況下,再付另外大部分房款。
原則上能進行交易過戶,以限售政策的為導向可分為兩種(1)可以辦證但未辦理不動產權證,(2)未達到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標準。
1、可以辦證但未辦理不動產權證。
(1)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但業主未去辦理不動產權證(即:還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以購買時間(辦理網簽時間)起算,符合辦理不動產權證,又同時滿足限售政策的,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可以交易過戶。
(2)限售政策。
以限售政策的時間節點起算,限售政策實施之后購買的房產,未達到限售政策的執行標準,雖然已經取得不動產權證,但是還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以限售政策的時間節點起算,限售之前購買的房產,達到辦理不動產權證,為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在辦理產權證后,仍可上市交易,但區分的是稅費按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兩年計算稅費。
2、未達到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標準。
(1)對于未達到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房產,不管是否在限售政策的銷售期內都不合符上上市交易的條件。
(2)在為滿足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基礎上,當地城市又有實施房地產限售政策的,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同時也需要滿足上市交易(當地的限售政策)的條件方可交易過戶。
3、需要注意什么?
綜合以上兩點的基礎上,需要注意的點有:
(1)需要區分該房屋是否具備上市交易的條件;
(2)稅費,房屋交易的稅費計算按“未滿兩年”計算,按揭購買的房子“三價合一”評估價計稅,按評估價計算稅費;
(3)符合上市交易的房產,需注意的是辦理不動產權證的費用誰來承擔,若由買方賴承擔,這需要注意交易條件以及賣方違約的違約責任條款;
(4)不符合上市交易的房產,注意!注意!注意!,不可以交易過戶,買來的房子,房屋產權還是賣方的,辦證日期有可能遙遙無期,或者因某些原因辦理不了不動產權證,導致房產無法辦理過戶。
《總結》。
常見的房地產交易案例中,原業主由房地產開發商買來的房子,遲遲不能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案例并不少,明知自己的房子暫不符合上市交易的條件,但由于個人的原因又不得不賣房,因此這類房產往往賣的價格都會比較低廉,而購房者也是看重價格低廉的原因去選擇購買此類房產,但實則房產交易的風險全由新任的購房者來承擔,因此在購買沒有證的房子是需要警惕!
PS.購房者需考量自身是否有抵御風險的能力,或后期交易過戶發生糾紛的處理能力。
您好,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回答您,歡迎關注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風險很大。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能正常行使,在轉讓、繼承、抵押、拆遷補償等方面均會受到較大的限制,相關權益難以得到保障。而且在將來遇到拆遷的時候很容易發生拆遷補償款的糾紛,因為沒有房產證,無法證明房屋是誰的,而且買賣合同也容易產生違約。
凡事都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