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不公開審理的情形_不公開開庭意味著什么?
特邀律師
所謂公開審理,是指案件的審理和判決,一律公開進行,不得秘密審理,秘密判決,這一規定意味著凡是依法應當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審理之前,要將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公告于眾,允許群眾旁聽,允許記者采訪報道。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是指涉及國家機密的,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這是為了保護國家及公民個人的利益。但是無論公開審理或不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判。
涉及到國家機密的行政訴訟一般不會公開審判。
訴訟程序規定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
如果案件是公開審理,對所有人就是開放的。在審理案件中,任何人都可以拿著自己的身份證進去法院旁聽案件的審理,以示公開透明,也是公民監督權的一種體現。
人民法院年底都會對案件是否公開審理進行統計,對不予公開的,要進行情況說明,是比較嚴格規范的程序。
不公開的案件有以下幾種: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犯罪案件,離婚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不公開,但需要法院同意。
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無關當事人及法院工作人員,都不得進入旁聽,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不公開審理申請書
應當向法院提交不公開審理申請書,注明申請人的信息、聯系方式、申請事項及申請理由等等。
合議庭會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如果屬于法定事由,則進行不公開審理,并在法庭上宣布。
如果申請理由不正確,則依法公開,并當庭告知。審理程序對當事人雙方都是公平的,如果申請人的申請理由不充分,法院如果支持,則是對另一方不公正。另一方當事人有權提出異議,懷疑法院的公正性,屬于秘密審判,程序違法。
雖然不公開審理,但是所有的判決都要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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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公開審理的法定情形:1、有關國家秘密的案件;2、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其中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開審理);4、當事人提出申請且確屬商業秘密的案件。二、對于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選宣布不公開的理由。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三、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指的是審理時的年齡。
不公開開庭意味著,該案包含下列其一的因素
1.當事人不滿十六周歲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或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當事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如果有必要公開審理的,必須經過法院院長批準,并且應限制旁聽人數和范圍。
2.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包括黨的秘密、政府的秘密和軍隊的秘密。其目的是為了防止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利益。是否屬于國家秘密根據保密法確認。
3.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如強奸,當事人提出申請的離婚案件等,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權,可以不公開審判。
4.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商業機密案件是指包含技術秘密、商業情報及信息等,主要包括生產工藝、產品配方、貿易聯系、購銷渠道等當事人不愿意公開的工商業秘密。
一、被告人認罪程序主要適用以下情形:1、對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無異議,并自愿認罪的第一審公訴案件;2、被告人犯有數罪,對認罪的部分可以適用本程序。二、以下情形不能適用被告人認罪程序:1、被告人屬于盲、聾、啞2、可能判處死刑3、外國人犯罪4、有重大社會影響;5、被告人雖認罪但經審查認為可能不構成犯罪;6、共同犯罪有之一被告人不認罪或對認罪程序有異議。
涉及國家秘密不公開
涉及商業秘密不公開
涉及個人隱私不公開
未成年人犯罪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