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不可抗力指哪些因素_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
特邀律師
對于該問題,全國人大法工委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復: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對當事人來說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如何適用
1.處理總則:
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為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各方當事人的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處理細則:
但是,如果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之后,不可抗力才出現的,不能因此免除該當事人的責任。
注:合同的不完全履行本質上就是遲延履行,所以這個法條沒有將不完全履行納入其中。
另外,當事人一方因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對于發生的不可抗力,該當事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注:這是《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出現之后對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要求。此外,不同的合同在不可抗力出現后還對雙方當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如下規定:
在不可抗力發生之后,合同當事人均應當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當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合同法》第94條規定,因為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此時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對合同享有解除權,而且雙方當事人對于合同解除產生的損害均不用負賠償責任。但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除外。
注:一定要是不可抗力達到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才會有以上措施的出現。例如甲乙約定甲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乙購買游戲裝備,乙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收錢。那么這次的新冠疫情就不足以成為阻礙該借款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以上規則均不能適用。
結語
其實對于這種與雙方當事人均無法預見并無法避免的情形,無論是法律還是現實,都鼓勵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確定合同接下來的補救措施,一旦協商不成,再適用法律規則予以解決,以此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希望對你有幫助,歡迎評論加關注!!
此次疫情屬不屬于“不可抗力”的?我認為不屬于”不可抗力“的。因為它是新型病毒,開始我們沒有認識透它,可能誤了一些時間。看透它了摸索出了抵制它的措施,進行了及時有效的治療和防控,到現在它不是也一點點軟了下來嗎,所以我說它不屬于”不可抗力“的。如果是發現了它,無任何藥物可治,任何措施皆失,無控可防,肆意蔓延,草菅人命,勢不可擋的那才叫“不可抗力”的呢。
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獨立于人的行為之外,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包括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現實生活中嚴重的自然災害,例如洪水、地震、冰雹、臺風等。政府行為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以后,政府當局頒發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社會異常事件指一些偶發事件阻礙合同的履行。如罷工、騷亂等。這些行為既不是自然事件,也不是政府行為,而是社會中人為的行為。
也可以說是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是不可不可預見的因素,主要是地震、突發洪水、泥石流等。
不可抗拒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定;(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于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如大于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擴展資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有以下列外:(1)金錢債務 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實際上,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均未將意外事件作為免責條件。因此,多數學者主張意外事件不應該作為免責事由。
《合同法》9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當不可抗力的發生足以是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法律賦予了當事人解除合同的權利。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條款并不屬于合同的必要條款,即使合同中沒有不可抗力條款的約定,發生了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當事人也可以享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權。需要說明的是,當不可抗力發生時,當事人負有防止損失擴大的義務和及時通知另一方的義務。否則也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 政府行為一般不認為是不可抗力。比如政府的征收行為等等。如果發生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旅行時,當事人的損失如何分擔需要在合同中另行約定。拙見,供參考。
新冠病毒到目前為止沒有藥物可以治愈,但全世界有能力的國家都在研究對抗疫情的藥物,但是世界上的病毒總歸有一物降一物的東西,只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被發現,但是有很多國家都在多方面研究。
首先是疫苗的研發,中國在這方面已經進入了第二階段的實驗,沽計需二三個月測試。等第二階段結束后,還需病理和毒性的觀測,也需半年時間,所以等疫苗真正完成實施要到明年2~3月份,但3月份后還須復制疫苗和逐步發放全世界,所以到明年4一5份能拿到疫苗的國家也算是燒高香!
所以這場災情如不自行退去,也許要危害人類二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