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_代扣代繳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因為個稅是由單位在網上申報時,代個人預繳。到發工資時,在工資里扣除之前單位為個人繳納的部分。所以一般個稅都是單位代個人先代扣代繳。 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規定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公司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發現后及時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個稅就可以啦,不會被認為是偷稅漏稅的。但我認為你是沒有把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個人所得稅法》理解透徹,雖能你的月收入超征稅點,但是登錄個人所得稅app發現公司沒代扣,實際上不是公司沒有代扣,是你依然不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稅務局也不可能把你認定為偷稅漏稅。原因如下: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征管法》第四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每個公司會計都知道公司是個人所得稅法定代扣代繳單位,沒有哪個公司不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
二、新舊《個人所得稅法》的差異
(一)起征點等的差異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起征點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分別由1500元、3000元、4500元提至3000元、9000元、13000元。
(二)增加了六項專項扣除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三、新法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一)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個人承擔的“三險一金”-六項專項扣除(在個人所得稅App軟件對符合條件的扣除進行申請,個稅申報軟件自動關聯)
(二)應納稅所得額求和判斷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60000元的當月開始,無論每月應納稅所得額是否大于5000元都要一直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舉例說明
1、題干
假如你每個月應發工資為10000元,每月個人承擔的養老保險是800元、醫療保險200元、失業保險是50元、住房公積金是1200元,六項專項扣除中你孩子上學稅前可抵扣1000元/月、贍養老人稅前可抵扣也為1000元/月,其他沒有抵扣。
2、個人所得稅計算
由題干得出:你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為5750元,但是由于你1~10月∑應納稅所得額=5750*10=57500元<60000元,因此10月分之前均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11月份累計的應納稅所得額=5750*11-6000=325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3250*3%=97.5元,12月份累計的應納稅所得額=5750*12-60000=9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9000*3%-97.5(上個月末累計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72.5元,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為270元。
四、結論
綜上所述,不是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000元就要交個人所得稅的,更不是應發工資或者實發工資超過5000元就要交個人所得稅的,是月累計應納稅額所得額>60000元的當月開始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這之后的應納稅所得額沒有超過5000元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代扣代繳,在發放工資時進行扣繳,因此不是計提。1、計提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2、實際發放: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根據月末賬上實際應交個人所得稅情況申報納稅,上交給稅務機關后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您好!根據問題的描述,初步判定您問的是扣繳流程,而不是扣除流程。基于這樣的判斷,飛妃為您解答如下:
1.公司通過銀行代發工資,與繳納個人所得稅無關。
2.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一種代扣代繳行為,就是將個人所得稅扣下來,繳上去。
3.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一種申報行為。公司將事前計算好的,并且已經扣下來的個人所得稅,按照規定向地稅機關申報。可以采取上門申報、網上申報等多種申報方式。現在網上申報的比較多。
4.現在一般情況下,公司與稅務機關、銀行、國庫都稅銀庫協議,公司的繳稅銀行賬戶與稅務機關、國庫聯網。公司的稅款一申報,稅務部門就從公司的繳稅銀行賬戶上面劃轉稅款直接到國庫了。
5.扣款成功,公司的稅也就繳了,就可以打印繳款書了。
6.公司繼續做個人所得稅的明細申報,檢查明細申報是否成功,總金額是否與繳款金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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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的說,就是從應該交錢的人手里扣出來,然后代替他交給收錢的人,比如個人所得稅,企業從應繳稅的職工的工資中扣除來,并代替職工交給地方稅務局,這就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
個人所得稅代征手續費是指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065號《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2%的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可將其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
個稅是由個人承擔,由公司代扣代繳的,計提時:借:其他應收款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發工資扣回: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