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嗎_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坐牢嗎?
特邀律師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會判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判緩刑的可能性比較大。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說死亡一人負同等或以下責任不夠成交通肇事罪。或者死亡3人以上負次要責任或不負責任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會被處以刑罰。
這個真不一定,需要看交警部門的責任如何劃分,如果你占主要責任,那肯定會判刑,如果你占次要責任,則不會判刑,如果是對等責任,那需要知道更多的情況才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