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職后的一個月有工資嗎_勞動法離職規定多久發工資?
特邀律師
1、工資應當照常發放2、工資以實際工作時間來計算3、對方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法明確規定,員工提出離職申請需提前30日書面申請。公司趕你走屬于違約。前提是你是否過了試用期
你提前30日提出辭職,并明確離職時間,履行了合同法相關的義務,離職時單位也應遵循合同法相關條款,結清你的工資,否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另外提醒你一下,勞動法規定你只需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通知即可,不要用“申請辭職”、“請批準”等文字,否則單位的HR會耍手腕,故意拖延或不批準。幾乎所有公司都不希望員工提離職就立馬走人,除非是公司做好準備開除的員工。所以才有公司勞動合同上的條款——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這一個月首先公司要招新人進來補你的缺,人招到后對新人進行培訓,讓新人去跟你學習和適應你的崗位,這等你走的時候至少你的崗位有人了,不至于太亂。不管扣錢不扣我的建議是沒有特殊就按合同提前一個月提離職單,然后一個月后再走。我是公司人事,我招人的時候如果知道來面試者上家公司提辭職就走,我會擔心他在我們公司也會這樣,基本不會錄用的。
依法提出辭職,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時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一次性結清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二、勞動者試用期辭職流程
試用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互適應、考核,并選擇的階段,很多人對此階段辭職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我國《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辭職做出的相應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 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看出,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天提出申請即可。由于每個公司的規章制度有所差異,所以辭職流程也有一定的差異。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最基本的試用期辭職流程:
正規企業辦理員工離職,一般先要由員工本人寫好離職申請,提交到員工本人所在部門,再由所在部門提交到人力資源部門(有的企業也可能是直接把離職申請交到人力資源部門),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情況核實后,再提交公司辦公會議審定。離職前,員工需要在原單位完成好工作的交接、有關費用的結清等手續,這部分依照公司的具體制度而定。如若個人檔案轉到了企業,離職時需領取個人檔案(一定要由公司貼封口條,蓋章方可),自己暫時完好保管即可。
三、勞動法離職工資結算
勞動者因違法或者違約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還是要承擔責任的。但要注意的是:(1)勞動者必須具有主觀過錯;(2)賠償只算直接損失,不算間接損失。
具體的賠償項目主要包括: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但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造成的直接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上述兩點的主要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
通過法律快車小編帶來的這篇文章,我們知道了,勞動法規定離職工資發放時間是怎樣的?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依法提出辭職,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時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一次性結清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感謝你的閱讀。
西門迎風專解職場問題,今天給大家解答:
入職未滿一個月離職有工資嗎?
西門明確告訴你:“入職未滿幾天離職都會有工資,不管你滿不滿一個月。″
只要你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就算你只工作幾天,用人單位就得按照你的勞動付出支付給你工資。
有的用人單位巧立明目,規定新員工,也就是試用期員工未干滿七天,不發給工資,未干滿十五天,工資減半。
這樣的規定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入職未滿一個月,說明你還在試用期。如果你覺得這份工作、這種環境、這種待遇不合你意,想辭職另找工作,是可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賦予每一個勞動者選擇職業的權力。
但是工作不是去旅游、不是住酒店,想去就去,想走就走。
象你這種入職未滿一個月的試用期員工,如果想要離職,只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告之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按照你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反之,如果你沒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告之用人單位而心血來潮突然離職,給用人單位因缺崗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以從你的工資中扣除經濟損失賠償金。但不得超過你當月工資的20%。
假如你的公司以未干滿一個月為由不給你支付工資,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相關規定,他們會對此依法監督,為你解決問題。
西門迎風專為大家解答職場問題,歡迎關注。
本文為西門迎風原創,搬運必究!
(完)
關于收入的事情不能含糊。
1、正常辭職的員工,如果沒有競業禁止方面的特殊要求,用人單位需要給付的工資是核算到員工離職日,有的單位還會把員工的年假和調休的待遇也補上。
2、如果是用人單位辭退的員工,也會有正常的離職不跌,N+M,各種情況都有。
3、而辭職扣一個月工資的情況,還真是極少極少聽到,除非題主沒有說清楚情況,比如你造成了公司的重大損失,被罰款等等。如果你沒有過失,那么即使這種情況是寫在合同里的,也是違反勞動法的。
4、申請仲裁,你這種情況勞動局會幫你解決的,不要怕麻煩,對于這種單位,要較真。
[互粉]辭職最后一個月只要遵照正常公司的流程都是有工資
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勞動者主動申請離職,提前一個月提出的書名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直接離職。第二種是試用期提前3天申請離職。以上兩種,公司都是有義務給你結清工資辦理離職的。
如果未按上述兩種情況,直接提交辭職信就甩頭走人,這種行為必然對公司的經濟和各個方面造成影響和損失,甚至也是違反勞動法的。所以這種情況離職,是沒有工資的。
如果是被公司辭退的,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被公司解雇用人單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也希望請專業人士進行糾正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