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出軌后女人要離婚財產怎么判_女方婚內出軌,離婚了財產要怎么判?
特邀律師
根據《婚姻法》第32條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規定,一方出軌并不能完全達到法律規定的感情破裂標準。也就是說出軌本身并不是法定的判斷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應該女方出軌并不一定會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但是如果女方出軌達到了相關的嚴重程度,比如說存在童婚或者其他的嚴重情況的,可能會判決準予離婚,在財產問題上,雖然出軌并不作為財產分割比例傾斜的法定理由,但是無過錯方可以依據女方出軌要求女方給予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
題主您好!
題主所提出的問題,在我國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有關司法解釋中都已明確規定。
本案中,女方出軌并主動提出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條 第三款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九條規定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本案中,如果提出離婚時孩子已經年滿八周歲,離婚時判決歸誰還要適當征求并聽取孩子的意見。
本案中,鑒于是女方出軌并主動提出離婚請求,人民法院經依法調解后若無效,應當會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孩子若處于哺乳期,一般情況下 法院會判給女方;如果不是哺乳期,法院會根據男女各方的綜合情況特別是男方的綜合情況來考慮。如果男方的受教育程度較高,經濟條件較好,家中父母身體健康又有空閑時間可以幫助予以照看孩子,那么此時法院更多地會傾向于判決孩子隨其父親生活。
本案中,無論法院判決孩子隨父母哪一方生活,依然是雙方共同的孩子,雙方都有撫養教育孩子的義務和責任。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依法應當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部或全部,享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有配合探視的義務。
以上是本人的一點建議。希望能對題主有所幫助。
夫妻過日子再好,怕的就是對感情不忠,紅杏出墻,在肉體上出軌,犯下原則上的錯誤,哪怕愛的基礎再牢固,在這種第三者插入強烈的沖擊下,感情也會脆弱到不堪一擊,導致的結果只有分道揚鑣。
就如樓主所說,妻子有了第三者,要求離婚,財產怎么分配的這個問題。只要手中有妻子出軌的確鑿證據,像這種離婚是存在有過錯方的,無過錯方完全可以依法向對愛情不忠者提出經濟上的賠償,這種賠償就是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上要無過錯方傾斜。
最高法對《婚姻法》實施工作中的解釋就作出明確規定,給出了經濟賠償的法律依據。只要犯有以下幾條法律規定,導致離婚存在過錯方的,無過錯方就有權要求存在過錯方在經濟上給予賠償。
一,犯有重婚的。
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三,有家暴行為的。
四,有虐待家庭成員和遺棄家庭成員的。
樓主手中只要有妻子出軌鐵的證據和事實,根據以上法律規定,離婚時,在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上,依法就會向你傾斜,多得財產,甚至將不忠的老婆掃地出門,法院是支持的。
因出軌而判離婚,法院會怎么樣判財產分割?
一般來講,離婚案件的財產分割,原則上以平均分配為主,適當照顧弱勢群體(例如沒有收入、有慢性病、有殘疾等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適當照顧無過錯方”的提法。
至于因為出軌造成的離婚,對財產有什么影響,基本是這樣的:
1、如果過錯程度較輕,一般不影響財產分配。
2、如果過錯嚴重(主要看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并且無過錯一方強烈要求,法院會酌情對無過錯方予以照顧。至于照顧多少,主要考量其過錯程度、對受害方的影響以及受害方的意愿程度。
總的來講,這個問題,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有過錯方一定少分財產,基本上還是有法官自由裁量權酌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