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什么時候找老板談_怎樣跟老板談工傷賠償?
特邀律師
我是晶,社保的事兒,我跟您說,請關注我~
農民工在工地受了傷,與公司老板談賠償,這是沒繳納社保的節奏啊。
現在有一種社保工傷險,是按照建筑項目繳費的。
好吧,我們現在進入正題。我把繳納了工傷險和沒繳納工傷險的賠償情況都給您列明,好讓您在跟老板談判的時候,心里有個數,為自己爭取最大的權益。一、單位繳納了工傷險
1. 受傷30日內單位盡快申報工傷,進行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給您申報,工傷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可以在工傷一年內自行申報。等工傷認定結果下來后,在傷者傷情基本恢復,停工留薪期結束,進行傷殘鑒定,鑒定勞動能力情況。
2. 如果達到傷殘等級,符合一到十級傷殘級別,向社保申請相應賠償,即三個一次性: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發放。
二、 單位沒有繳納工傷險
1. 前面工傷認定的程序就省了,直接賠償吧
2. 根據規定,沒有繳納工傷險的情況,按以下標準進行賠償:
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三、 根據樓主題目意思,我理解為是沒有工傷保險的賠償談判,建議按照一次性賠償金的標準,跟老板談判吧,既已受傷,盡量為自己爭取最大的權益。以后找工作,一定要看清單位的資質,去正規的用人單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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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雖然勞動者系臨時工,并與公司簽訂了《臨時工協議書》,但依據勞動法規定,在實行勞動合同制后,正式工與臨時工的區別實質上已消失,勞動者應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待遇,與正式員工同工同酬。
第二、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職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發生人身傷害符合工傷的情形,應當享有要求單位給予工傷待遇的權利。
第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勞動保險、也沒有及時為其申報工傷,故本來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者的工傷待遇就應當由用人單位自身負擔。
臨時工賠償標準:
臨時工,作為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對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1989年國務院發布《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規定》中,明確“臨時工”系指用于臨時性、季節性生產崗位,簽訂、在用人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1年的人員。臨時工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上、享有的勞動保障權益上、政府部門對其實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但1995年《勞動法》開始實施后,全面建立通過訂立勞動合同來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制度,“臨時工”作為一種用工形式已經不存在。
勞動部辦公廳在《對〈關于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38號)中明確指出:“《勞動法》實施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
2001年10月,國務院在清理行政法規時,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失效,理由是“調整對象已消失”。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和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用工,都必須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各種保險。在臨時性工作崗位的用工,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可訂立短期勞動合同。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也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相關的福利待遇,但在上可以有所區別。
用人單位的所有勞動者,不論是企業干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負傷,均應由用人單位給予,予以醫療搶救,臨時工也不例外。臨時工也屬于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范圍,在工作中受傷理應享受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內按月支付原工資外,還應該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費用。
你好。
首先需要告訴你的是要依法。
如果不管法律,只想趁機要一大筆錢,那么這個答案對你沒有用。
然后,怎么談?
第一:要明確是否是勞動關系?
不要告訴我你除了在那里上班其他什么都沒有,先確認勞動關系,這是工傷賠償的前提。
第二:要確認工廠給你們買了工傷保險沒有?
買了工傷保險,老板不需要出多少錢,好說。
沒有買工傷保險,都要老板出,就要談,甚至仲裁。
第三:要知道自己可以賠哪些項目,總共可以獲賠多少錢?
工傷保險賠償根據勞動能力等級和工資計算,這個你不懂的話建議你花點錢咨詢一下律師,讓律師幫你算一下。這個數是你和工廠去談的基數,可以多,也可以少,只要你可以接受,但是你必須知道這個數。
第四:準備好兩樣東西。
準備好工傷賠償協議,這個網上有,工保局也有,律師那里也有。
準備好仲裁申請書,談不好就去勞動仲裁委。
第五:直接找能做主的人談。
誰可以在協議上簽字,誰可以付錢,你就和誰談。那些什么事情都要請示的,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