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和房產證哪個重要_房產證下來購房合同有用嗎?
特邀律師
1、所有權不同。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明,一般情況下,有房產證才算擁有房屋所有權;購房合同是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依據之一,有購房合同才能向出讓方主張交付房屋;
2、文件類型不同。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3、只有購房合同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原則上是沒法買的。合同法規定不動產交易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登記,房產證權屬沒有經過登記肯定是所有權人不是本人,沒有辦法進行過戶手續。購房合同注意事項1、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3、合同條款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擴展資料:房產證程序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一方面是因為這類的房子可能存在產權不明的情況,購房合同也可以作假,如果沒有房管局頒發的房產證為憑證,根本不知道誰才是真正的產權人,購買了這類的房子過戶一般比較麻煩、糾紛比較多、風險較大,還可能會存在一房多賣的情況,購房人可能面臨錢房兩空。另一方面是因為沒有房產證,一般很難申請貸款,需要全款購買,這樣購房者的壓力將很大,并且沒有房產證,以后如果房屋被征地,無法獲得補償款。如果你真的要購房只有購房合同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建議一定要了解清楚房源的情況,請產權人出具當初購房的合同、票據或者其他可以證明房子是他(她)的資料,并且購買的時候盡可能聯系開發商,讓開發商變更購房合同,并核實房子是否存在一房多賣的情況。
購房合同和房產證的區別如下:
1、屬性不同:購房合同是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屬于合同,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屬于證件;
2、簽署與發放機構不同:購房合同是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之間簽署,房產證是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
3、購房合同是辦理房產證的依據,在辦理房產證時需提供購房合同,而簽訂購房合同時不需提。
擴展資料:
購房合同換房產證的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
1)、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
2)、《商品房購銷合同》;
3)、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
6)、《墻界表》;
7)、《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房產證辦理之后,購房合同在一定的范圍內還是有用的,具體分以下兩種情況
1.新房
就是沒有經過買賣的一手房。購房合同在前期可以證明購房者和開發商的買賣關系,合同上有購房者與開發商的約定,如維修,質量保證等,如果發生爭執的話,購房合同甚至比房產證還有用,因此購房合同需要保管好。
一旦發生一些特殊情況,假如開發商一房二賣或者房屋出現質量問題,購房合同就成為你維權的好幫手了。
2.二手房
房屋持有人如果是想將已有的房屋進行買賣和轉讓,就需要同時出具房產證和購房合同,購房合同可以作為房屋持者購買該房屋有的一項依據。
房產證和購房合同那個有法律效力?我的回答是都有法律效力,只是房產證更直接的能證明你的房產權益。合同的效力往往需要法律的認定與執行。
房產證就是房子的身份證,購房合同只是房屋的獲得方式,原則上應該一致,但也有例外。
二手房拿到房產證后,買賣合同一般沒有用途了,但最好保存一段期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一般來說,是這樣的。
但是,不排除這種情況,就是有人委托他人幫忙買房。遇到這種情況時,購房合同上的簽字人是和房產證上的人是不一樣的。
如果要在房產證上增加共有人,可以提供相關材料去房產登記部門增加。
這也是對房屋共有人的一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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