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失業保險申請表需什么材料_申領失業金需要哪些材料?
特邀律師
什么人可以申領失業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指: 終止勞動合同的;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怎么辦理領取失業金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2.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明; 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失業金能領取多久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金能領取多少 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失業金的領取條件
第一個要求是,繳費滿一年;當然,還是多繳多得原則,根據繳費時間,最長可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第二個要求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這個非本人意愿的指的是,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第三個要求是要去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這個求職要求可不是說說而已,他會組織失業人員進行培訓和介紹工作,多次不去可是會被取消領取資格的。
所需材料:
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5種待遇:
一是領取失業保險金,保障基本生活,根據統計數據,2016年全國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水平1051.4元。
二是幫你免費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他的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有撫恤金。
四是享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
五是其他費用。比如,東部7省試點失業保險基金可以支出的項目包括,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小額貸款擔保貼息等。
失業保險申報資料有哪些?
您好,各地區的經辦材料可能會有所不同。一般都是需要員工的身份證件以及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具體以當地經辦機構答復為準。
以北京為例,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需要提供:
1.《外埠城鎮人員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登記表》一式兩份;
2.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解除時間精確到年月日、解除原因、本人簽字、單位蓋章);
3. 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 失業保險待遇申領人身份證復印件;
5.特殊情況,需提供其它相關材料。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文件(原件);
2、《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3、失業登記(失業保險繳費)證明書;
4、居住證復印件;
5、現居住地社區證明原件;
6、涉及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的,還需提供《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認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