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慶節幾天三薪_國慶期間哪幾天是三薪的?
特邀律師
只要是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都是三倍工資結算!(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依舊是三薪。
在中秋節也就是國慶節加班也就是三倍工資。雖然兩個法定假日重合,但是加班跟通知依舊是三倍。
根據國務院放假規定,中秋節只有當天1天是法定假日,而國慶節假期只有1-3日是法定假日,因此2020年中秋國慶假期加班,勞動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日工資的三倍支付加班工資,該費用不得以調休抵銷。10月4日至7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或者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資的兩倍支付加班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規定,今年的國慶節和中秋節合起來放假,具體時間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3日同時又是中秋節法定節假日;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節分別調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休息。據此,按照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是本人工資3倍的發放規定,10月3日既是國慶節法定節假日,同時又是中秋節法定節假日,應該發給本人工資6倍的加班工資。
中秋節放假三天
從9月13日到15日,9月13日(星期六)為公休日
9月14日(農歷八月十五,中秋節)為法定節假日
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9月15日(星期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規定,今年中秋節從9月13日到15日放假三天。昨日上海有關部門發出提醒,用人單位在9月14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在9月13日和9月15日公休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按照國家規定,10月1日至10月3日為國慶節,按300%算加班工資。 10月4日是中秋節,按300%算加班工資。 10月5日、10月6日是調休,加班且無補假的,按200%算休息日加班工資。 10月7日、10月8日是周六、周日,加班且無補假的,按照200%算休息日加班工資。
2014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具體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補休。 四、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節:6月2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8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以上放假調休日期中,屬于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需支付三薪的為:元旦(1月1日)、春節(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清明節(4月5日)、勞動節(5月1日)、端午節(6月2日)、中秋節(9月8日)、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其余日期加班支付雙薪。
一、國慶節放假時間的法規規定
今年是祖國70周年華誕,全國人民迎來國慶七天“黃金周”,很多人會認為國慶法定放假時間是7天,其實不然。
根據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及第六條“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的規定。
因此,我國法定節假日全年共11天。具體到國慶節頭三天為法定節假日,后面四天是通過補班等方式進行調休。
二、國慶節安排加班的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安排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的,視為休息日加班。公司應安排職工休息或者支付不少于二倍的工資,這可以二者選一。
三、國慶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按照《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文件規定以及《勞動法》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的規定。
因此,職工國慶節期間(1)頭三天加班的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300%;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小時)×300%;(2)后四天加班的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200%;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8小時)×200%。
總之,上面所述的加班內容只是給大家介紹下,還是希望國慶節七天大家放下手頭的工作,遠離加班,套用一句話“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大家帶著家人或親朋好友,哪怕是一個人,也要走出去看看祖國的大好河山。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新年)為法定節假日,1月2日(星期六),1月3日(星期天)為公休日。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于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計算方法為: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10月1日-4日);
公休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5日-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