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事業單位和都有保守國家秘密_事業單位涉密崗位有哪些?
特邀律師
《保密法》是建國以來我國第一部比較完備的、與形勢相適應的管理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對于調整和加強新時期的保密工作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第一,《保密法》是保護國家秘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打擊泄露、竊取國家秘密犯罪行為的法律武器。
第二,《保密法》是各機關、單位和全體公民保守國家秘密的行為準則。
第三,《保密法》是建設我國保密法規體系的基礎,它從根本上規定了我國保密法制建設的方針、原則和重要措施。
第四,《保密法》是深化我國保密工作改革,加強保密工作管理的法律準繩
保密工作是國家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做好保密工作意義重大。
事業單位中涉密的崗位有:能接觸到機密文件的領導,辦公室內的文秘人員、機要人員,檔案管理人員。還有給領導開會的司機。
為了確保國家秘密,國家對保密工作專門有具體條例,比如秘密文件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傳閱,隨閱讀,隨交回,進行機要登記,防止文件丟失。當然還有涉及國家機密的文件在收發轉運過程中都要進行登記,簽字。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不準攜秘密文件外出探親。不準向家屬親友及其他不能知悉的人泄露自已知道的秘密事項等等。
因此,保密工作責任重大,為了國家利益,人民的利益不受損失,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好保密工作。
一、犯罪主體可能不一樣: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體一般為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為通常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掌握、了解國家秘密。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無論其是中國公民,還是非中國公民均可構成本罪。
二、犯罪客體不一樣: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保密制度,屬于瀆職類犯罪。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侵犯的客體則是國家安全和利益,屬于危害國家安全類犯罪。
三、客觀行為不一樣: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表現為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將自己了解和掌握的國家秘密泄露給他人的行為,其行為的主要特征是泄露國家秘密;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在客觀方面則表現為,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行為,其行為對象必須是境外的機構、組織和個人。擴展資料一、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保密制度。保守國家秘密是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每個公民對國家應盡的義務,它是一項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衛和促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的重要工作。任何泄露國家機密的行為,都會給國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嚴重危害。二、為境外竊取國家秘密情報罪是觸犯刑法的行為,同時也是指為境外的機構竊取國家秘密情報罪、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等手段渠道來盜竊國家秘密或情報的行為,此行為嚴重危害國家的安全,刑法規定對構成竊取國家秘密情報罪的,最高刑可以判處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四十條 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公民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泄暴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機關、單位。機關、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作出處理,并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