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寓房40年限到了怎么辦_商住公寓40年到期怎么辦?
特邀律師
40年產權公寓在到期以后只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續租了。
我國現行的土地政策為土地國有制,個人房屋土地屬于土地出讓性質,也就是通過繳納出讓金獲得入地相應的使用年限。
我國對房屋的產權制度是永久性的,只要房屋沒有完全損毀那就是屬于產權所有人的。
一般商業性質的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40年使用期滿后可以申請續租,像公寓可以全體業主聯合申請,繳費即可續租。同時續租的土地出讓金要低于當時的土地價格。按照溫州二十年產權的房屋到期續租的情況,差不多是以三分之一的價格續租的。
因為房屋時建設在土地之上的,如果土地不續租那么土地就會被收回,這樣連同土地上的房子也一并被收回。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土地到期后有規劃用途那么就無法續租,會按照相應規定予以補償。
所以,土地到期后記得要續租哦!
親,你對40年的產權的概念理解有誤哦。
40年產權這個說法,嚴格來說是錯誤的,應該說是國有土地的40年使用權。
我國采用的是土地公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土地公有就是土地國有,所以,住宅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按照《物權法》規定,對我們的住宅,歸個人所有的只是土地上構筑物的所有權。
也就是說,公寓房產,地面上的房子是業主的,對房子占用的土地,業主只有40年使用權。
那么,如果40土地使用權到期了該怎么辦呢?
大家也不用擔心這個問題了。《物權法》已經明確了公私財產的受保護權,業主的合法財產是受保護的。目前我國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綜合用地50年。《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也就是說,只要房子不拆不賣,到任何時候都是業主的,只不過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一下土地使用權即可。
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批準準于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相應土地登記手續
本人專注房產4年,我把公寓和住宅的區別整理如下,任何一個產品有優點有缺點,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
1公寓產權年限40年,住宅70年,但是現在年限已不是問題,到期后上交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既可繼續使用!
2公寓首付最低5成,貸款年限最長10年,住宅首付最低2成,貸款年限最長30年,從這個貸款的首付情況來看,銀行風險測評機構認為公寓風險更大,所以需要你多付一些。
3正常情況下,公寓不能落戶,即不能享受周邊配套即社會福利,比如孩子的就學不能享受周邊學校配套,住宅可以落戶。
4居住成本公寓會更高,因為它的物業水電都是商業性質,同時居住的話品質不高,梯戶比特別高!住宅是民用性質,成本低。
5公寓既然是商住兩用,在居住的同時,可以用來注冊公司,作為辦公場所!
6在限購的城市,公寓可以不受限購限制,而住宅受限制。
7買公寓時一般不考慮二次交易帶來的收益,因為產生的交易稅費非常高,基本占交易額的20%。而住宅交易成本非常低。
綜上,在買公寓時,務必再三考慮自己的需求!
做為房地產的從業者,我客觀的回答下這個問題吧。
首先從公寓的種類說起,從使用年限來分:70年產權住宅式公寓,40年產權商業公公寓。從結構來分:loft公寓是挑高5.5米左右,可分為兩層使用的的公寓,還有一種是普通一室一廳的單身公寓。
具體說下優缺點。
住宅式公寓:優點
1.面積小,總價少,非常適合年輕人做為過渡性住房使用。
2.一室一廳的設計,是的老年人養老使用。
3.住宅式公寓屬于住宅性質,可以落戶口,甚至有些地方靠近學區的都算學區房來使用。
70住宅式公寓的缺點:
1.由于是公寓的設計,所以面積小,居住起來非常的不寬裕。
2.公寓只能做為過渡型的居住房產,不適合長期居住。
3.公寓往往采取兩梯多戶的設計,一個層面會有很多的業主,居住環境容易吵雜。
40年產權公寓的優缺點:
優點:1.商業產權的公寓往往地段位置好,周邊一般都走大型的商業配套,升值空間大。
2.40年公寓屬于商業性質,可以用來注冊公司和投資為辦公室使用。
3.loft公寓因為有挑高的設計,可以實現底下為客廳餐廳,樓上為臥室,動靜分區,居住起來還是比較舒服的。
缺點:1.loft公寓使用年限短,只有40的產權。
2.商業性質的公寓水電費比較貴。
3.loft公寓只適合投資,且投資手段單子,不適合自主。
綜上所述,loft公寓好不好一個是要看你購買的目的是什么,是自己住,還是純投資?另外還要看公寓的地段位置如何?如果位置好的話,還是可以投資的。
以上個人觀點,手碼不易,喜歡的點關系哦~~
您好,商住房40年后產權歸誰?
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40年后,商業地產的使用權歸誰?會不會被國家收回?而且產權期限問題,直接影響了“商住兩用”項目的房價。我國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名列前茅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并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公寓就是所謂的商住兩用房,增值空間幾乎忽略不計,生活成本高,水電都是按照商業計算,管理費是普通住宅好幾倍,現在大部分沒有通天然氣,導致做飯都是用電。最最關鍵后續賣出去的稅費很高,綜合稅費差不多增值部分50%,比如買進100萬,賣出去200萬,增值的100萬部分要交差不多50萬稅。
身邊的例子,我們老板大概2000年在上海浦東陸家嘴地段買了一套商住兩用房,當時浦東還沒有什么住宅賣,當時用的外匯買的差不多單價10000一平米。2003年在浦東世紀大道附近買了一套普通住宅單價差不多9000多一平米。差不多18年過去了,去年商住房市場價才三萬多不到四萬,而世紀大道買的普通住宅賣出去單價10萬一平米。普通住宅增值了10倍,商住才增值三倍,近幾年人民幣貶值三倍算下來是虧本的。
最后總結,商住兩用房不好賣,自住生活成本高,增值空間基本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