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方式有以下幾種_房產繼承有哪些途徑?
特邀律師
1、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根據繼承人繼承財產的方式,繼承可分為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繼承人不是按照被繼承人的遺囑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繼承人的范圍、繼承人參與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份額和遺產的分配原則等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而不是被繼承人的意思確定。
遺囑繼承是指繼承人依照被繼承人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繼承方式。在遺囑繼承中,繼承人、繼承人繼承的順序、繼承人繼承的財產的份額等都是由被繼承人在遺囑中依法確定的,即決定于被繼承人生前的意思。就整體而言,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自古代社會就一直存在,不過在不同時期、不同的國家對遺囑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的主次地位不同。從產生的歷史上看,法定繼承先于遺囑繼承,但從適用上看,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所以,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
2、有限繼承與無限繼承
根據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財產權利義務的范圍,繼承可分為有限繼承與無限繼承。
有限繼承又稱限定繼承,是指繼承人只在一定范圍內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權利和義務的繼承。在有限繼承中,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僅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度,對于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超過遺產的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無限繼承又稱為不限定繼承,是指繼承人必須承受被繼承人的全部財產權利義務的繼承。在無限繼承中,即使被繼承人的債務超過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繼承人也必須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不得拒絕,繼承人須以自己的財產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全部債務。所謂的"父債子還",就是無限繼承的表現。
3、共同繼承與單獨繼承
根據參與繼承的人數,繼承可分為共同繼承與單獨繼承。
共同繼承是指繼承人為兩人以上的繼承。數個繼承人共同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為共同繼承人。在共同繼承中,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兩人以上的,兩個以上的繼承人參與繼承時,須對遺產進行分割,故共同繼承又稱為分割繼承。現代法上規定的繼承一般為共同繼承。共同繼承根據繼承人的應繼承份額又可分為均等份額繼承和不均等份額繼承。均等份額繼承是指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原則上應均分遺產;不均等份額繼承是指共同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不均等。
單獨繼承是指繼承人僅為一人的繼承,即僅由親屬中的一個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如長子繼承、幼子繼承等。在單獨繼承中,僅由一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全部遺產,故又稱為獨占繼承。
4、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
根據繼承人參與繼承時的地位,繼承可分為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
本位繼承是指繼承人基于自己的地位,在自己原來的繼承順序上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例如,我國《繼承法》規定,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女婿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這些人參與繼承時即為本位繼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他們參加繼承時即為本位繼承。
代位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應直接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順序者不能繼承時,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其地位的繼承。因此,代位繼承也稱為間接繼承。我國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在代位繼承中,代位繼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繼承人原來的繼承順序上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份額,而不論代位繼承人有幾人。
《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只要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如果第一順序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已經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則由其直系晚輩代為繼承,代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范圍僅限于他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兒媳、女婿本沒有繼承權,但是喪偶的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對于多數人來講,房產是父母過世后留給子女最大的遺產之一,但是這筆遺產怎么完成繼承過戶呢?可能很多人都知道,要先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然后拿著公證書去房屋登記機構辦理過戶,但是公證要收費,而且收費是根據繼承房產的價值計算的。按照北京的房產動輒幾百萬來算,公證費需要大幾萬元。還有一種方式是通過法院訴訟,拿到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不管是調解書還是判決書均可,只是中國人的傳統習慣,一般不愿意到法院解決問題。今天給大家介紹第三種房產繼承的途徑,既不用去辦公證,也不用去法院打官司,但前提條件是各繼承人之間沒有爭議。
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北京市開始試行《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試行)》,房產繼承不再必須經過公證和法院裁判,而是可以直接到不動產登記大廳辦理手續,但要經過以下幾關:
1、房產查詢:向檔案窗口申請查詢擬繼承的不動產登記情況;
2、申請:申請人提交繼承不動產登記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所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放棄繼承的,須在登記部門辦公場所,在登記部門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內容提供材料;被繼承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也就是房產本或不動產產權證;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被繼承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3、查驗:登記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繼承材料進行查驗,主要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并要求申請人簽署繼承不動產登記具結書。
4、詢問: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登記部分可以就材料是否齊全、真實進行詢問。
5、受理:經查驗、詢問后,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
6、審核:登記部門受理后,按照要求進行審核,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可以發函給出具材料的單位進行核實。
7、公示:對擬登記繼承的不動產在登記部門網站或不動產所在地進行公示,公示期60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記載于登記簿。
挺過上述七關,申請人就完成了房產繼承過戶,可以拿證了!
謝邀。
《繼承法》規定的繼承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
如果父母去世前有留下遺囑,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遺產。
若沒有留下遺囑,則按照法定順位進行繼承。
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父母去世后,他們的繼承有就有他們的父母和你們這些子女作為繼承人共同繼承父母留下的遺產,一般是按繼承人數均等繼承。
當然,父母基本不可能同時過世,所以一旦有人過世便發生遺產繼承,他的繼承人要以他過世時在世的繼承人為準,再按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這樣計算下去。例如,父親先于母親過世,這個時候就發生繼承,父親的繼承人有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還有,這里可能還會有代為繼承問題。例如父母有多個子女,有的子女在父母去世前便已經過世,但作為孫子是可以代其父母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這個就是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