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技術入股的相關規定_請教用技術入股有哪些注意事項?
特邀律師
先設定這幾類在初創階段的權重比,按照重要性,重要性越高權重比越大,劃出個模型來。如下模型。仔細看下肯定對你有幫助,這是我之前學習到的一個模型
首先,關于公司法關于技術入股的規定。 《公司法》第27條第三款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也就是說,技術入股所占的份額以70%為限。你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入股的技術的評估方式、評估價值和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的份額。
其次,關于朋友出你交納的現金的10%。依據法律的規定,我認為只要你們的出資達到最低注冊資本額,與現行法律規定并沒有沖突之處。
第三,關于你說得法人的問題。我認為你說得應當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經理擔任。
第四,關于技術是否需要股東掌握的問題。技術入股后,技術的所有權為公司,公司的股東,如果不是公司的管理人員,比如董事、監事以及經理等身份時,不能因為股東的身份而掌握公司的技術。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傳統的按出資比例確定股權比例的做法,已經越來越不合時宜。
只對資本定價,不對人力股定價,導致股東心態失衡,不利于公司長遠發展!
簡而言之,就是一個企業的發展不僅僅需要原始資金的投入,還需要人力及很多外圍的資源。
比如,核心大股東的人脈、核心大股東的從業經驗,還有核心大股東的資源整合能力。
最后我們來看下股權比例的計算公式:
股東的股份=資金在項目中的權重*資金出資比例+人力在項目中的權重*人力出資比例
技術入股應當將技術折合成等量的貨幣資金,然后計算出在資金股中的比例。當然一項技術在公司不同的發展階段,發揮的作用是不同的,對應的股權比例也應該適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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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按規矩來:沒有定規矩就一定會出現矛盾:具體這種情況如何制定合作規矩呢?如何規劃合伙人的利益分配比例呢,具體如下:
1、對此次生意前期所需要的資金進行整體評估:
比如說是一百萬,那么,對方出多少錢?占多少比例?你不出現金,用技術入股,占多少比例?有沒有第三方投資人,未來資本不夠如何解決?
2、對實際項目的價值評估,比如這個項目咱們按一百萬來,那老板投五十萬就占50%,以此類推,多投多占;
3、一般技術型入股+實際操盤的股份二者合一的情況下,應該占到30%-40%左右:即技術入股一般為10%及以上,實際操盤人應該占20%及以上。
4、若此項目的立項目人也是自己,則還應該在原基礎上再增加10%或更高,這與自己的資源對項目的價值性相關。
所以,一般而言,你應該占40%-50%間,若投資型合伙人想要控股權,那么,你就必須要“決策權”即可在合伙人協議書上標注:決定權加倍,這樣就可以保障你的項目運營的絕對決策權。
分配制度定好后,正常經營,若企業贏利,則全體股東分紅,各按比例,對于有特別獎勵的,應開股東會,協商決定獎勵分配制度,這筆錢可以算到管理費用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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