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無罪釋放國家賠償_無罪釋放國家賠償多少一天?
特邀律師
回答:不能成功。根據憲法規定,我們國家實行的是民主集中制。也就是實行高度的民主集中。隨著法制社會的廣泛深入和普及。像這種事情。我們國家早就出臺了。刑事《國家賠償法》那上面詳細規定了這種事情的賠償標準模式。容不得個人隨意要求。
按照2020年的賠償標準是346.75元/天,27年是9855天,按照每年的賠償標準的不同,張玉環的律師依法請求國家賠償800萬元左右。
(張玉環的母親和兒子)
但我個人認為,這不是錢的事,既然現在能被定義為無罪,那近20年來《刑法》無大變化的情況下,張玉環是如何被定罪的呢?入獄的時候孩子還不記事,但出于的時候兒子的孩子都有好幾個了,可以說因為這起冤假錯案毀了張玉環的一生,也同時拆散了這個家庭,而且他的妻子也改嫁了。
(張玉環的前妻)
現在很多人都關心會賠多少錢,但我更關心的是,這起冤假錯案該由誰來負責?800萬雖然很多,也是普通人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但問題是這27年的青春也因此葬送了。而審判這起案子的責任人、經手人卻沒有受到良心的譴責,也沒有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外面自由自在的生活了27年。
(張玉環寫的申訴書)
所以,也希望有關部門在為張玉環沉冤昭雪,給予賠償之后,能再次對27年前辦理這起案件的警察、審查案件的檢察院,以及法院宣判的相關人員都進行處理,甚至啟動追責、問責程序。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冤假錯案了,換做是我的話,被囚禁了27年,再次回歸這個社會我也融入不了了,支持追責。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
賠一千萬還是虧。二十六年的青壯年時光,下一代的少年幸福,妻子的煎熬怎么用錢算得清。
謝邀。
張玉環案簡要回顧。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男童張磊和張翔被人殺害,三天后,張玉環被警方定為嫌犯帶走,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20年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院最終以“原審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張玉環被羈押9778天,是截止目前公開報道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申冤者。
張玉環為何不能申請國家賠償!
最高院下發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46.75元。
張玉環被羈押9778天,9778天x346.75元=3,390,521.5元,其中包括精神賠償。給被羈押人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今天網絡上的消息,不少都是關于孟晚舟的,這一年多,孟晚舟失去了自由,有家不能回,一直被扣留在加拿大。不過在今天,終于會迎來“孟晚舟案”的裁決,孟晚舟能不能重獲自由,一切將在今晚12點過后見分曉。
孟晚舟如此牽動人心,首先是因為她的特殊身份,他是華為集團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還有就是她的案件拖的時間太長了,有500多天了。據最新媒體報道,孟晚舟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大。“孟晚舟案”是怎樣的呢?我們現在就來看看。
在2018年12月1日,美國讓加拿大方面扣留了準備在溫哥華轉機的孟晚舟,美國隨后提出引渡要求,指控孟晚舟“隱瞞華為和伊朗的業務往來”“對匯豐銀行欺詐”,以逃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這其實也是美國打壓華為公司的開始,因為孟晚舟的身份很特殊,她是華為公司的首席財務官,更是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
在孟晚舟被扣留以后,關于她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很多國人的心。隨后,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和外交部都先后發聲,要求加拿大方面無罪釋放孟晚舟,但孟晚舟只是12月12準許獲得保釋。交納保釋金總額是1000萬加元,并交出護照,接受電子監控。誰也沒有想到,這一扣押就是543天。
在加拿大扣留孟晚舟后,美國方面一直要求引度孟晚舟,但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協議,被請求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兩國都認定為的犯罪行為,才符合引渡條件,也就是法律上所謂的“雙重犯罪”。這也是此次法院裁決的關鍵所在。
在今天下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表示,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采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并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系持續受到損害。
從各方面報道看來,孟晚舟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大,至于在無罪釋放后,加拿大會不會賠償孟晚舟的損失呢?總的來說,賠償的可能性很小,因為加拿大總理特魯多也在今天表示,無論法院如何判決孟晚舟案,加拿大政府無需為獨立司法系統的決定道歉或解釋。這位總理的意思就是說,放你走就不錯了,不會道歉和解釋,更不會有賠償。
孟晚舟這次的無妄之災,其實是美國和加拿大狼狽為奸的結果,他們的目的顯而易見,就是打壓華為集團。我們現在需要的,是孟晚舟無罪釋放,盡快回到祖國,其他的帳,中國有句話叫來日方長,日后會清算的。
對此,你有何看法,謝謝留言討論!
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吳春紅2020年4月1日被宣布無罪釋放,被羈押了15年之多。按照2019年新執行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計算(國家標準)。
吳春紅應獲得國家賠償:
5611(天)x315.94
=1,772,739.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