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集體土地使用證_集體土地使用證是房產證嗎?
特邀律師
不是本村集體成員,但辦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只要是辦到手了,自然是合法的了。
筆者作為“鄉桿桿”,在鄉鎮具體從事農房管理工作多年,特來作答。
集體土地使用證,只能說明建房時宅基地辦理過相關審批手續,而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原則上需要集體土地使用證(即宅基地證)、鄉村建設規劃證兩齊全,且經現場查驗所占宅基地、所建房屋與兩證上的情況大體一致,才能辦理。
對于只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的農房而言,要辦理產權證,通常重點需注意兩方面的問題:(1)建房所占土地是否與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情況大體一致;(2)在宅基地無大的問題之下,補辦鄉村規劃建設手續。
因此,具體可按下列程序辦理房產證:
第一步,請當地國土所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宅基地是否與集體土地使用證上審批的情況一致。若存在嚴重的批少建多、批后亂占亂建(比如批甲建乙、移位、占用基本農田等),則該集體土地使用證已無實際效力。若大體一致,沒有占用基本農田,也基本沒超占宅基地面積,這才能進入第二步的程序。
第二步,補辦鄉村建設規劃手續。只要宅基地沒有問題,這里只需到鄉鎮的村建辦填表補辦規劃手續即可。
第三步,提供集體土地使用證、鄉村建設規劃手續、戶口本等相關資料,辦理房產證。
合法。因為房屋是不動產,取得土地證就證明建房是合法的。
房產證是證明房子是私人合法財產的有效證明,具有貸款低押和房屋流通買賣的社會價值,房產證的辦理主要針對的是城市商品房和農村商品自建房。
農村房屋,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無爭議、不買賣。有必要辦房產證嗎?
如果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無爭議不買賣,是沒必要辦房產證的。
首先、農村房屋(宅基地)本身不準買賣交易。
宅基地是用益物權,是用來保障農民的基本住房建設用地,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證明宅基地是合法的,宅基地合法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就合法,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和征收憑集體土地使用證即可辦理轉讓手續和享受征收補償金,農村房屋按目前政策本身就沒有要求辦理房產證。
其次、辦理房產證需要繳納房屋產權稅和土地出讓金。
辦理房產證的目的就是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商業建設用地,說白了就是把集體土地私有化,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繳納土地出讓金和房產稅后,房屋和宅基地都變成個人私有財產,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買賣交易。如果宅基地無爭議、不買賣,只用于居住使用,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即可,沒必要花錢辦房產證,辦了你不賣房子房產證也沒多大作用。城市商品房就必須要辦房產證,不辦房產證,征占拆遷時無法獲得拆遷補償。農村房屋憑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就可以依法獲得征占拆遷補償。
個人觀點總結。
由于政策逐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城鎮化范圍越來越大,未來農村宅基地普遍都會逐步轉變為商業建設用地,未來的農村房屋有可能會逐步全面要求辦理房產證。在當前,普遍農村房屋都沒要求辦理房產證情況下,沒必要辦理房產證,如果大家都辦理了,最好還是把房產證辦起為好,要跟著政策的大趨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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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補辦。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
第一步,當建房者準備建房并選好地點時,提出書面建房申請,申請必須注明建房者的個人信息、建房原因、地點、四至等相關情況。所選的建房地點要符合土地法的相關要求。申請必須經過建房者所屬村組社長和村委會的同意蓋章。
第二步、經村組、村委會同意后,建房者將建房申請、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遞交到鄉鎮國土管理部門,有鄉鎮國土管理部門到實地進行核實,勘察,詢問四鄰意見。
第三步、經鄉鎮國土部門實地核實、勘察后,符合相關要求的,進一步填寫村民建房審批表,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經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組內張貼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無村民提出異議,鄉鎮國土部門將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報送縣級國土部門,在此期間,經縣級國土部門審批,符合建房條件的,建房者要到縣級地稅部門交納耕地占用稅,稅額因區域不同存在差異。將票據遞交到縣級國土部門。有縣級國土部門給建房者辦證。
第五步、根據相關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須在領取到宅基地使用證之日起的兩年內,建蓋好所批準地點的房屋,否則,國土部門有權將當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證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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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把這兩者的區別搞清楚,我們要先從農村土地性質的相關概念說起。我們知道,農村土地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大的方面說分為兩類,一類是農用地,包括耕地、草地等,一類為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使用土地,都要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這幾個方面經批準是可以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興辦鄉鎮企業、村民建設住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
也就是說,有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就是擁有了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使用權,除了可以建設住宅處,還可以建設工廠企業、公共設施等,而宅基地使用證只能供本集體成員建設住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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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不可以辦理房產證。分析如下:
1、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的宅基地審批權在縣級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經過縣級政府批準并頒發了宅基地使用權證,才能依法領取房屋產權證。
2、農村的住宅房雖然使用的農村集體土地,但在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批準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領到房屋產權證,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則更不能領取到房屋產權證了。
你好,我所在單位就是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我來給你說說這個問題。
從我們的角度來看,你有集體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就相當于農村的房產證,不知是你要建房還是你家里人要建房,集體土地使用證是誰的名字,是你的嗎?
如果是你的名字,你去到你們鄉鎮的國土資源所,找到工作人員說明情況,有證就說明你 是有老房子的,看集體土地使用證上有多少面積,只要你不超面積建蓋就行,在老地基上重新翻修房屋是可以的,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