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_婚前財產離婚時怎么分?
特邀律師
這個東西按照規定需要提供證明是婚前的
就是有存款時間等等證據
否則都是按照婚姻期間的財產計算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待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外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只有夫妻共同財產才可以進行分割,婚前個人財產是不能進行分割的。
此事應參看新婚姻法的法律規定和2019年開始實施的關于離婚的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分割補充說明或者詳細咨詢律師。究竟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屬于共同財產,哪些該分割哪些不該分割的?比如:婚前的房屋車子是父母的,結婚后共用,可以使用。離婚了女方沒有分割權。不離婚夫妻有繼承或遺囑分配繼承權或贈與接受權。女方,結婚時自己帶來的包括娘家陪送的(比如:房屋車子等)凡屬自己名下的,離婚都屬女方個人財產,男方無權索留。
(不是專業解釋,不一定準確)
婚前財產嚴格意義上是不存在分割的問題的,但是由于夫妻之間在結婚許多年以后,婚前的財產和婚后的財產混合在一起已經無法分辨。加上在結婚的時候也沒有進行公證。所以婚前的財產有可能也存在在離婚的時候進行分割的情況,不過離婚是民法所調整的范圍,法庭的判決講究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一般婚前的財產因為是不動產,還有大額的固定存款,以及投資的股票什么的東西,這些東西都有時間性的證據去證明,如果擁有一方提出證據表明這些財產屬于婚前歸一方所有的話,法院是不支持把這種財產判成共同財產的。共同財產是夫妻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者共同雙方通過勞動所獲得的財產,以財產性物品。這些共同財產都是二人的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可以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