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和居住權_什么叫房屋居住權?
特邀律師
首先,你要區分所有權和居住權的概念。所有權是產證上的署名是誰,那么房屋是誰的,居住權是只要戶口本當中有名字,或者和房屋所有權人有婚姻或親屬關系或租賃的人都有居住權。 你的問題如果房屋的所有權是你的,那么和你父母都沒有關系。如果你父親再婚,那么他的配偶和子女有居住權,但是和所有權沒關系
房屋居住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房屋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設立居住權,可以根據遺囑或者遺贈,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如果該一家三口對房屋確實享有居住權(是否享有居住權,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判斷),則作為產權人,你應該保障他們在房屋中居住的權利。如果你希望他們搬離(即放棄居住權),應當對他們做出相應的經濟補償。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1產權即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所說70年是目前土地使用權的最高時限,土地使用權到期后能否延期,怎樣辦理延期等,目前國家尚未出臺法律、法規等,但國家一定會出臺法律、法規的。 2房屋的使用權,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對房屋進行事實上的利用。同樣通過一定法律契約,非房屋所有權人也可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房主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對房屋的所有權。 地產指在一定的土地所有制關系下作為財產的土地。簡單地說,就是土地財產。法律意義上的土地財產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l、屬于一定的所有者或使用者;2、有明確的四至界定;3、可以依法轉讓;4、能給所有者和使用者帶來一定的權益。土地財產按其用途可以分為:1、居住用地;2、工業用地;3、商業服務用地;4、倉儲用地;5、市政、交通用地;6、科教文衛設施用地;7、綠化用地;8、其他用地等。 3地產 地產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資本。 土地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社會的有效需求等特點。土地資本是為使土地達到一定的使用標準而進行的開發投資,這種投資要轉化為一定量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其本身必然具有商品屬性。 地產的交易形式有:(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經營業務包括:征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2)二級市場。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