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權70年后就收回嗎_70年產權時間到了國家是不是要收回房子了?
特邀律師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還有一種情況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一 按照物權法,房子到期了還是你的
二 如果具備居住條件,頂多交點土地出讓金,繼續住(是拆遷,是交錢,目前尚未有政策出臺)。不過,你相信70年后,咱們的住宅還具備居住條件嗎?能堅持40、50年就不錯了。
三 你的房子絕不是第一個滿70年的。據說在北京,2020年左右會有一部分70年產權到期的房子,到時就會知道了。
物權法,到期以后自動續期。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到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房屋產權年限是中國特有的一種制度,我國是土地國有制,開發商從國家拿地,然后建房子對外出售,一般國家土地對外出讓的時間根據規劃和土地使用性質劃分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科教文衛體及公益事業用地。住宅用地的劃撥年限是70年、商業40年、科教文衛體及公益用地50年。這就有了我們的70年產權住宅和40年產權商業。
感謝邀請!
目前的政策是住宅到期自動續期,以后的政策是否能改變,這個不得而知。
不過以現在的房子質量來看,70房齡的房子估計破的不能住人了,也好拆遷了。假如真的拆遷,肯定會再給你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