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轉為固定資產_固定資產轉投資性房地產怎么處理?
特邀律師
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由成本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模式的,變更時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將投資性房地產轉為自用時,應按其在轉換日的賬面余額、累計折舊、減值準備等,分別轉入“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科目。
1、成本模式:對應結轉 借:投資性房地產 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已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已計提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原值)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2、公允價值模式(貸差記“其他綜合收益”;借差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投資性房地產 --公允價值變動(或在貸方)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固定資產 (其他綜合收益)
(1)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單獨核算,按要求計提攤銷;
(2)企業在外購的土地上購建廠房、辦公樓等自用固定資產時,在資本化期間內,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的累計攤銷計入購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即記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資本化。在固定資產建造期間土地使用權一直是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的;
(3)企業將自用的廠房、辦公樓等出租,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時,其占用的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也應轉入投資性房地產,因為出租的土地使用權也是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的,但此時土地使用權與相應的廠房等資產是分開核算的;
(4)企業持有的準備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權,在企業董事會等做出相關決議時,要將土地使用權由無形資產轉入投資性房地產;
(5)外購土地使用權及建筑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建筑物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
(6)企業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損益類科目,在期末都已經結平。
將以公允價值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固定資產時,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以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入賬,公允價值與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差額也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資本公積科目不處理,除非等到該資產最終處置時,才結轉資本公積科目入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