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判一年半法院能判幾年_檢察院量刑一年半法院會判緩刑嗎?
特邀律師
首先要糾正一下題主的用詞。在我國,檢察院是沒有量刑的權力的,檢察院只能向法院提量刑建議,至于如何定罪,定什么罪,需要判什么刑罰,這些是法院獨有的權力。
目前我國司法體制下,刑事訴訟中,公安偵查,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判。
公安對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在偵查中掌握相關證據材料,坐實這些證據,然后將這些證據連同起訴意見書移交給檢察院。
檢察院接到公安移送的起訴意見書及證據相關材料后,經審查案件有程序或實體上的問題,檢察院會發回公安補充偵查或者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如果案件沒有什么問題,檢察院就會決定起訴,此時檢察院會制作起訴書,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檢察院一般在起訴書中建議量刑的幅度,也有些是單獨的出具量刑建議書,建議法院量刑的幅度,但是這些都是建議性質,供法院定罪量刑作為參考。
法院在接到檢察院起訴書及材料后,經過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時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并經過辯護律師辯護后,如果法院采納辯護律師辯護意見,法院會酌情減少或免除相應的刑罰,如果不采納辯護意見,那么基本上按照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的幅度量刑。
總之,檢察院是向法院提起量刑建議,該量刑建議對法院定罪量刑具有很強的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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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量刑建議一年六個月以下,法院會判多久?
這個不能簡單地說法院能判多久。
先看看量刑建議是什么東東。
刑事案件,公檢法司的分工是不同的。公安負責拘留、立案、偵查,檢察院復查、批捕、公訴、提出量刑建議,法院負責審判,監獄負責執行。
具體到本案,檢察院建議一年六個月以下,應當是現在檢察院研究了案情,提審了犯罪嫌疑人,復核了相關證據,根據法律規定提出來這個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范圍。這只是個建議,最終還要法院開庭審理,通過控(檢察院)辯(嫌疑人)雙方的博弈,法院作出居中裁判,生效后交監獄執行。
因此,當事人一方應當認真研究一下自己的案情,看檢察院方面認定是事實和法律依據是否有問題,自己是否能找到更多的從輕、減輕免除刑事處罰的證據和法律依據,能爭取的仍可以爭取。
也就是說,法院會判多久,關鍵看你們一方辯護的水平如何。
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一條 對于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二)被告人違背意愿認罪認罰的;
(三)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
(四)起訴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或者被告人、辯護人對量刑建議提出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調整量刑建議。人民檢察院不調整量刑建議或者調整量刑建議后仍然明顯不當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估計嫌疑人已經認罪認罰,檢察院給的量刑建議,人民法院通常都會接受,即按量刑建議判決。如果庭審時,嫌疑人翻供不認罪,那么檢察院可調整量刑建議,要求不宣告緩刑。
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是根據法律和犯罪情節提出的,法院一般會尊重,在量刑建議的幅度之內判處刑罰,但這是不是絕對的,最終量刑的決定權還是在法院。
檢察院不會建議的,檢察院是把證據交給法院,并且有明確的起訴罪名和相關證據材料, 是否構成犯罪和量刑, 都是法院的職責,檢察院就算有,也只有建議權。
建議二審法院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判,從重判處常仁堯,至少應該判處三年的有期徒刑。
其理由:
一、情節惡劣。據常某堯錄制視頻顯示(下同),常某一個正值青壯年的大漢當街當眾攔路打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老人(老師),而且私設“公堂”,邊“審”邊打,邊打邊“審”,在老人不斷道歉的情況下繼續實施爆打,并且揚言“見你一次打一次”,招來群眾圍觀。同時,常仁堯還安排他人將其打師過程錄成視頻,以供日后欣賞和傳播。并且,其家人還不斷杜撰各種歪理和串聯他人為其辯解,甚至蠱惑不明真相的群眾為其搖旗吶喊,企圖逃避道德的審判和法律的懲處 。
二、手段殘忍。據常某說打的是二十多年前,對他教育失當的老師。從其錄制的視頻看,常某打老人時,兇相畢露,如對大敵,不問青紅皂白,還未等老人反應過來,上去就是狠狠的一計耳光,把老人的精光蛻了再說,在老人并未還手且連連道歉的情況之下,繼續兇吼著實施右臉打了打左臉,并施以重拳,猛擊老人的臉、胸、腹部,掀翻老人的電瓶車,真可謂雷霆萬鈞,重拳出擊呀!都過去二十多年了,還對老師如此的兇殘!
三、影響極壞。一是當街當眾攔路爆打老人(老師),引來多人圍觀;二是錄制視頻親手傳播出去,以至于在全國范圍內廣為傳播,公然挑戰國家法治與社會道德底線,污染社會空氣;三是轟動全國,負面影響甚大。
其后果是什么呢?挑動仇視管理,以下犯上;挑動無視法律的武斗;挑動無視親情,毀滅道德;制造混亂,擾亂群眾思想,敗壞社會風氣,破壞社會安定團結!此案實屬本人有記憶以來我國的第一打師案。
更令人擔憂的是,從常某這樣一個既明顯而嚴重的打師案發后還暴露出,(從網上看)社會上還居然出現了一些人同情、甚至聲援常某打師有理,為其鳴冤叫屈。從這個側面反映出,我們當前的社會風氣也到了該整治的時候了。否則,任其自由泛濫下去,后果可想而知!
重判常某的目的。通過對常某這個轟動全國的典型打師案的重判,達到嚴懲一個教育全社會的目的,給全社會上一堂活生生的法治與道德教育課!
純潔社會風氣,從整體上采取“雙管齊下”的辦法,一是通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主題教育,促進干部作風持續向好;二是通過諸如重判常某打師典型案件,促進民風的持續向好,通過干部作風和民風的持續向好實現社會風氣的持續向好,凝聚全體炎黃子孫之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檢察院量刑建議一年半,法院會一般會采納的。
1、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可以作為法院量刑的參考,并不是說法院一定要按檢察院的量刑來判決。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影響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2、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與檢察機關的量刑出入不大。這是因為兩家司法機關適用的法律是一樣的,對案件的考量也比較準確。
3、如果法院判決與檢察院的建議有較大的出入,檢察院可以行使司法監督權提起抗訴,但對于最終的判決結果,還是由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