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怎么起訴_一般侵占罪法院給立案嗎?
特邀律師
房子為什么被侵占?
正常情況下被惡意侵占,直接報110就可以了!警察可以直接給你清走!
還有一種是有債務糾紛的,你欠人家錢不還,債主要不到錢,房屋被侵占,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但是法院不會維護你的,因為本來法院就是要自己先把房屋強制騰退的,債權人侵占房屋會有利于后期執行房產。
不知道你是哪一種!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為: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交出的行為。由此可見,這里的侵占是從狹義上理解的,它是指盜竊、詐騙、貪污、搶奪之外的侵犯財產的一種特定犯罪行為方式。 非法侵占他們財產罪的構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侵占罪的客體是私有財產所有權,具體說是行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財產的所有權或脫離物主占有的他人財產所有權。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 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財物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約定有義務將該財物交還他人(財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還。 認定: (一)本罪與盜竊罪的界限 侵占罪與盜竊罪同屬侵犯財產罪,其主體都是一般主體。其區別主要表現在:盜竊罪是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在盜竊時,財物并不在行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則是行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財物,其實施侵占行為時,被侵占之物當時已在他的實際控制之下。 (二)本罪與貪污罪的界限 兩罪的區別是: 1、犯罪對象不同,貪污罪只限于公共財產,且不能是不動產而侵占罪不僅可以是公共財物,還可以是私人財物,且包括不動產; 2、犯罪主體不同。侵占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是代為保管他人財物且對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貪污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3、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同。貪污罪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職務范圍內的權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經手管理公共財物的便利條件。而侵占罪中行為人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并不影響該罪的成立。
侵占罪作為自訴案,在法院立案不是太難,真正對被告人進行定罪量刑的,并不多見。
根據《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侵占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他人保管的財物、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占為己有,拒不退還的行為。可見除了要占有他人財物之外,還必須具備“拒不退還”的行為才構成侵占罪。
如何定性拒不退還?拒不退還應以一審判決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還為標準。理由如下:
第一、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已明文規定“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就是說本罪(侵占罪)屬自訴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就不會對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根據這一規定,如果行為人在被害人向法院起訴前已經將占有的財物退還給了被害人,則危害狀態消失,被害人的權利已得到保護和補償,再起訴已變得不必要。
第二、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如果在訴訟過程中自訴人與被告人經調解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人將占有的財物返還給了自訴人,則可結束訴訟程序,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第三、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自訴人在判決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根據這一規定,只要在判決宣告前,被告人與自訴人達成了和解協議,將占有的財物返還給自訴人,自訴人可以撤銷起訴,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從而失去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
現實生活中,在一審宣判前,大部分被告人都會將侵占的財產返還給自訴人 。因此,以侵占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是太多。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自家的地被別人非法占用,這個表述過于簡單,所以不能簡單的回答。
首先,農民沒有自家的地,只有自己承包的地使用權和自己依法獲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沒有一寸土地的所有權。所以,別人占用,實際上應該是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不是占有所有權。要解決這類問題,首先要弄清土地的使用權到底歸誰。
首先,從宅基地使用權來說,祖上留下的宅基地,一般都有結束土改時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雖然現在這個證件已成為歷史,但在房產糾紛中還是個很好的證明。而以后依法申請的宅基地,一般都會有宅基地使用手續和房產證,如果你手里沒有房產證,可以到鄉鎮建設管理部門查找,當初的批準手續都會依法存檔。而對于農民承包的土地,村委會那里都會離有存根,自己手里也會有土地承包合同,這些合同都會載明承包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總之,要想解決土地紛爭,首先要有充足的證據來證明這塊土地的使用權歸你。
如果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別人非法占用了你的宅基地或者承包的土地,可以直接向對方提出交涉,要求對方退出占用,如果占用過久,占用方應該對你給予一定的補償,相當于土地流轉費用。如果對方不承認占用,或者雖然承認占用但拒不退出,你可以先向村委會反映,要求村委會有關人員出面調解。如果村委會調解不成,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要求給予解決。如果鄉鎮政府處理不力,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只要證據充足,人民法院會依法判決,如果對方不執行判決,可以提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總之,現在不是舊社會,掃黑險惡正地如火如荼地進行,天下有公理,維權靠法律,法律重證據,誰主張誰舉證,要想要回被占用的土地,必須掌握足夠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