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_行政復議受理條件是什么?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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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復議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那么,行政復議申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行政機關應當予以受理呢?《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對此作了具體的規定。行政復議申請需要符合七個條件。
(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
關于申請人的資格條件,《行政復議法》第十條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作出了規定,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滿足上述規定。并且,行政復議申請書中必須有申請人的簽名或蓋章。關于被申請人,《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以及《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對被申請人的范圍作出了具體規定,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派出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派出機構,不包括未經法律、法規授權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或其他組織。
(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二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即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三)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
申請人應當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載明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如請求責令被申請人依法履行職責等。同時,應當載明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如果沒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則不符合受理條件。
(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绷硗?,《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和第十六條對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的計算作出了具體規定。
(五)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范圍
《行政復議法》第六條具體規定了行政復議的十一類范圍,總的來說,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的具體行政行為,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第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提出對特定種類的規定的審查申請。如果申請人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所針對的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則不符合受理
(六)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
《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對行政復議申請的受理機關作出了具體規定,申請人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應當按照上述規定向相對應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七)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一份行政復議申請后,如果發現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或者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則該行政復議申請不符合受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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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被稱作復議申請人。它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這里只是申請人自己認為就可以,事實上這種認為可能有對有錯,但不影響其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 《且婪ㄏ驈妥h機關提出復議申請?! ∪峭ǔG闆r下提出復議申請的公民應當是受到行政行為侵犯的公民本人,但有兩種情況,受到行政行為侵犯的公民本人不能親自提出復議申請時,也可以由其他特定的公民代為申請。第一種是該公民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自己申請行政復議,必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第二種是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申請復議,由于該公民已經死亡,其近親屬就是申請人?! ∷氖菍τ诜ㄈ嘶蛘咂渌M織來說,申請行政復議的多是法定代表人,當然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復議申請?! ∵@里要對幾種特殊情況下的復議申請的問題再作一點介紹,行政復議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這一規定大致包括三個層次的內容: 第一層內容是規定了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這里主要解決的是復議申請人資格的繼承問題,也就是說,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由于死亡而無能力再進行復議申請,其合法權益是否還給予保障,依照本法的規定該公民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行政復議,從而維護有權申請復議公民和本人的合法權益,由于法律賦予了近親屬這種復議申請的繼承權,在這里近親屬申請復議其地位應當等同于申請人,而不是法定代理人?! 〉诙觾热菔且幎擞袡嗌暾埿姓妥h的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申請行政復議;這里主要解決的是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行為能力欠缺,如何申請行政復議問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依照本法的規定,這兩種人申請行政復議,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監護人,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可以作為監護人),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近親屬等。作為有權申請行政復議公民的法定代理人,在提出復議申請和參與復議過程中,有權依法行使代理權,同時承擔相應的代理義務,在這里,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雖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行為能力欠缺,但仍具有權利能力,在復議過程中,該公民仍然是復議申請人?! 〉谌龑觾热菔怯袡嗌暾埿姓妥h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這里主要解決的是申請人資格變更問題。這種情況大致有兩類,一是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一是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并,在當前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這兩種情況都會是經常發生的。對于合并成為一個新的法人或者組織的,這個新法人或者組織對合并前法人或者組織的權利和義務有合法的繼承權,復議申請權也可以繼承,新法人或者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侵犯原法人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行政復議申請。但是對于分立的法人或者組織來說,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看原法人有權提出的行政復議問題侵犯的合法權益與分立后的哪個法人有關,這一權益由誰繼承了,如果與兩個分立的法人都有關,兩個新法人都有復議申請權。但通常是這一權益只與其中一個法人有關,那么那個法人就有權作為復議申請人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行政復議,而另一個法人則無權就此事作為復議申請人申請復議。 總之,對這三種情況的規定,是為了使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得以充分發揮,是為了保障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對防止和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有著積極的作用。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當然是可以的,行政機關只是在法律授權的范圍內有行政職能,在法律授權以外,行政機關也有可能成為被執法的對象,成為行政相對人。
例如司法局的公車出現違章,被交警處以罰款等行政處罰時,司法局就是行政相對人,對交警的罰款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